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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釋法信息網絡犯罪

生活 更新时间:2024-08-04 15:04:33

文章來源 | 昌平檢察

以案釋法信息網絡犯罪(保護公民個人隐私)1

“戰疫”進行時,這些做法堅決不可為!

抗擊疫情

人人有責

疫情防控/不可松懈

以案釋法信息網絡犯罪(保護公民個人隐私)2

遵紀守法,從我做起,

堅決打赢疫情防控阻擊戰!

如今的疫情防控形勢依然嚴峻,在疫情防控特殊時期,政府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出于防控疫情等公共利益的需要,要求相關人員登記個人信息,并進行必要的信息披露。然而疫情防控的有力舉措,卻被不法分子趁虛而入,造成個人信息洩露以及部分網民恐慌的危害,其中情節較輕未構成刑事犯罪立案标準的可能會受到治安處罰,情節嚴重的則可能構成刑事犯罪。

01

連線檢察官

以案釋法信息網絡犯罪(保護公民個人隐私)3

相關部門因防控需要對外發布患者信息時,均已對信息進行過處理和去标識化,無法識别特定自然人的身份,保護了公民的隐私。

但有些人卻私自在微信群内等網絡空間傳播未經處理過的個人隐私信息,這種行為無疑觸犯了法律,不僅對疫情防控無益,更洩露了隐私、制造了恐慌,是需要明确禁止的行為。

02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以案釋法信息網絡犯罪(保護公民個人隐私)4

檢察官,我想問一下,在疫情防控期間,故意洩露确診患者、密切接觸者個人隐私的有關信息、家庭住址等,這些行為該如何處罰呢?

這種行為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将處以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将處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處500元以下罰款。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或者是将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行為,可能涉嫌《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以案釋法信息網絡犯罪(保護公民個人隐私)5

以案釋法信息網絡犯罪(保護公民個人隐私)6

注意!哪些信息屬于公民個人信息?

以案釋法信息網絡犯罪(保護公民個人隐私)7

根據我國《網絡安全法》第76條規定,所謂個人信息,是指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信息結合識别自然人個人身份的各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件号碼、個人生物識别信息、住址、電話号碼等。

以案釋法信息網絡犯罪(保護公民個人隐私)8

根據《關于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公民個人信息司法解釋》”)第1條規定,個人信息是指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信息結合識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動情況的各種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件号碼、通信通訊聯系方式、住址、賬号密碼、财産狀況、行蹤軌迹等。通過以上兩個定義可知,公民個人信息的主要特征為:以電子或其它方式為載體;與公民個人直接相關;具有可識别性,可單獨或與其他信息結合後識别自然人身份或特定活動。

檢察官提醒:

另外,根據我國最新關于公民個人信息保護的立法來看,所保護的個人信息還具有使用的專屬性,即不得非法搜集并使用公民個人信息。

以案釋法信息網絡犯罪(保護公民個人隐私)9

知多一點:疫情期間,哪些行為可能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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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間,醫院會登記确診患者、疑似患者的身份證号、家庭住址、聯系電話、診療信息、行動軌迹、密切接觸者等;居家隔離的人員年後返回居住地時,需向居委會登記自己的身份證号、老家住址、行動軌迹、工作單位等信息;企業複工時,員工需在物業處登記家庭住址、聯系電話等。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姓名、家庭住址、工作單位、行程軌迹、診療信息等,均屬于公民個人信息,其搜集和使用均應當遵守相應的程序和規定。如果醫護人員、社區工作人員、物業公司工作人員等将所獲取的上述信息擅自出售、在網上公布,或其他人員通過購買、竊取、交換等方式非法獲取上述信息,情節嚴重的,可能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此外,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将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将從重處罰。

以案釋法信息網絡犯罪(保護公民個人隐私)11

法條鍊接:

根據《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别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将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共抗疫情,檢察官提示您:

以案釋法信息網絡犯罪(保護公民個人隐私)12

相關部門因防控需要對外發布患者信息時,均已對信息進行過處理和去标識化,無法識别特定自然人的身份,保護了公民的隐私。但有些人卻私自在微信群内等網絡空間傳播未經處理過的個人隐私信息,這種行為無疑觸犯了法律,不僅對疫情防控無益,更洩露了隐私、制造了恐慌,是需要明确禁止的行為。

以案釋法信息網絡犯罪(保護公民個人隐私)13

變異毒株有着傳染性強、傳播速度快的特點,但隻要從嚴從實從快把防控措施落實到每一個環節,相信我們能夠實現“動态清零”的目标。在動态清零的過程中,特别需要大家的支持與配合,相信在我們的共同努力下,能夠早日迎來春暖疫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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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花開疫散必春暖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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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素材及圖片 | 源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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