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墨然
都說,兩個人在一起,是為了彼此更好,是内心感覺到踏實,覺得有對方的存在比一個人更好,這才是愛情的意義。
如果說,跟一個人在一起,還是感覺和自己一個人一樣,甚至都感覺不到心安,這就沒有意義了。
愛情應該是讓人感覺到溫暖和美好的,是内心的安定,是覺得彼此在一起舒服的。
張愛玲說過:“我以為愛情可以填滿人生的遺憾,然而,制造更多遺憾的,偏偏是愛情。”
感情從來不是一個人的事情,是兩個人的感受。
很多時候,你從對方身上感受不到你想要的那種感覺,那麼就說明對方并不是你想要的那個人。
如果不是自己想要的,在一起就不會在意,更加不會重視對方的感受。
愛情從來都是雙向奔赴,彼此共同感受到美好,這樣的才是真愛。
如果沒有,甚至讓你感覺到難過,痛苦,你就應該反思,彼此在一起是否正确。
所以說,如果一個人給不了你這種感覺,讓你患得患失,就趁早離開吧,在一起也是相互折磨。
給不了你希望我始終覺得,兩個人在一起的意義應該是一加一大于二的,這樣彼此勢均力敵,在一起比一個人有意義,這才是愛情的價值。
如果說,跟一個人在一起,隻會讓你失望,讓你看不到未來,那麼你再怎麼努力都沒有用。
人是要有目标和奔頭的,都沒有希望哪有未來。
一個人一直讓你失望,給不了你想要的未來,時間久了,你自己也會覺得很累。
可能最開始會因為愛而堅持,可時間久了,總會因為失望而轉身,沒有誰是可以堅持在原地等你的。
愛一個人,從來不是說說而已,而是付出實際行動的。
一個人若是隻是嘴上說,從來沒有實際行動,你也感受不到一個人的态度,就應該認清現實了。
真正好的感情,他會不自覺地為你付出,他會用實際行動去證明愛意。
隻是靠嘴說,畫餅的人,從來都不是真心對你好的人。
在日常生活中,行為就是最好的答案。
一個人說得再好,遠不如付出來得有意義,隻有真正感受到的東西才是最實際的,其他的都是虛無的。
愛一個人,應該是讓一個人心安,内心踏實,有足夠的安全感。
有他在,你永遠都不會害怕失去,不會患得患失,這樣的愛才是最實際的。
愛情最需要的就是安全感,讓人心安,自然是對方給你足夠的信任感,讓你放心地把自己交付給對方。
如果跟一個人在一起,你的内心都是不安定的,自然就不會長久。
給不了你安全感的人,隻會摧毀你,讓你難過,這樣的人給不了你幸福。
總結:
我們這一生,追求的就是讓自己内心踏實,願意付出,可以看得希望的人。
如果沒有,就沒必要在一起了,不然隻會是相互折磨,隻會心累和不安。
所以說,一個人的感受是最真實的,騙不了别人。
對于不愛你的人,就趁着算了吧,算是成全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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