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業績
(一)考核成績:滿分30分
以近三個學年專業技術職務(人社局)考核結果計分:優秀10分,合格9.70分。
(二)民主測評:滿分15分。對參評人員任現專業技術職務以來的工作态度、工作質量進行等級測評分别計分。
根據競聘人員任現職以來的工作實際考核等次計分,A7.5分,B6.5分,C6分,D5.5分(計算時去掉5%的最高分和5%的最低分)。
1.學校績效考核小組(由學科教研室主任、中層以上幹部及學校職稱競聘學術委員會和監督委員會組成)評議7.5分。
2.教職工民主測評7.5分。
(三)教科研成果、論文論著:滿分2分
1.科研、專利
以《教科研課題、專利認定賦值明細表》為标準計算,同一課題多次獲獎的按最高級别計分,課題需有相應支撐材料(開題、結題報告等),僅有證書不計分;課題必須是教育主管部門或直屬教研室、教科院組織的,各級教育學會、教科所的不得分。
教科研課題、專利認定賦值明細:
通過鑒定并獲國家級獎勵:一等獎2分,二等獎1.8分,三等獎1.6分;
通過鑒定并獲省級獎勵:一等獎1.6分,二等獎1.4分,三等獎1.2分;
通過鑒定并獲地市級獎勵:一等獎1.2分,二等獎1.0分,三等獎0.8分;
通過鑒定并獲縣級獎勵:一等獎0.8分,二等獎0.6分,三等獎0.4分;
通過鑒定未獲獎勵:G科0.4分,S科0.4分,D科0.2分,X科0.2分;
專利:1.2分。
2.論文、論著
(1)論文
國家級:第一位2分,第二位1.6分,第三位1.2分;
省 級:第一位1.2分,第二位0.8分,第三位0.4分;
市 級:第一位0.4分,第二位0.4分,第三位0.2分。
(2)著作
15萬字以上:專著2分,主編1.6分,副主編1.2分,參編0.8分;
15萬字以下:專著1.6分,主編1.2分,副主編0.8分,參編0.4分。
(3)論文指經有關部門批準的有正式刊号(CN、ISSN)刊物上發表的,論文以原件為準,與教育教學工作有關的方可計分,同一論文多次發表的隻計一次最高分;所發表刊物無明确級别的,以刊物主辦單位級别确定。增刊、内刊、論文集不予采用。
(4)論著是指正式出版社(ISBN)出版的論著或專著。
(5)“金點子案例”、“優秀教學法案例”、“重大問題研究”等按照同級别論文處理。
(四)教學成果類:滿分7分
1.教學成果獎,市級一等獎5分、二等獎4分、三等獎3.5分,縣級一等獎3分、二等獎2.5分、三等獎2分。
2.世紀長河獎每次計2.5分。教學成績優勝獎、單科質量獎、高考優秀班主任等因高考成績優秀獲得的稱号每次計1.5分;高考優秀團隊獎每次每人計1分。
本項僅限于任現專業技術職務以來取得。限5件。
(五)綜合榮譽類:最高計5分
省級及以上:5分,市級3分,縣級2分,校級1.5分.
榮譽稱号主要指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特級教師、師德标兵、優秀班主任等。以上榮譽稱号由各級黨委、政府授予的,人社部門、教育行政部門聯合表彰的按照标準計分;由教育行政部門單獨表彰的在相應級别内降低0.5計分,其它教研、招生、學術機構、團體、部門表彰的不計分。
校級榮譽:滿分1.5分
校級榮譽指:近5年以來獲得的學校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先進工作者、優秀黨員、模範班主任、年度最美教師等,累計加分,每次0.2分。(以學校表彰決定或證書為準)
榮譽稱号不累計加分,按最高級别記分。
(六)業務水平:滿分 5分
省級及以上5分,市級3分,縣級2分。
各級教研部門組織評選的教學能手(立德樹人标兵)按以上标準計分,優質課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分别按相應級别教學能手的70%、60%、50%計分,優質課不分獎次的按相應級别教學能手的60%計分。
電教優質課(視頻有學生)類:按優質課相應級别的80%計分;
教壇新秀、綜合基本功大賽、創新技能大賽等比賽(現場)類:按優質課相應級别的70%計分;
公開課(現場)按優質課相應級别的50%計分;
線上教學比賽、公開課、優質課(網絡直播)類:按優質課相應級别的40%;
說課(說課、實驗說課、說題)類:按優質課相應級别的30%;
教具作品(微課、空間、課件、教具、書法、演講等單項比賽)類:按優質課相應級别的20%
學科領軍人物按相應級别教學能手加0.5計分。
電教部門組織評選的教學能手按相應級别的80%計分。
教學能手、優質課、公開課等必須是經學校推薦、教育教學業務部門組織評選認定的;教學能手(立德樹人标兵)、縣級以上優質課、學科領軍人物不受任職年限限制,其餘課類均以任現職以來取得的為限。
業務水平中的所有項目按最高級别記分,不累計加分。
二、任職經曆(任職時間截止到2021年10月31日,計算時具體到月份)
1.現聘任專業技術職務年限,每年計1分;
2.從事專業工作年每年計0.5分。
3.取得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未聘任的,每年計1分
4.支教
(1)任現職期間援藏、援疆等省外支教每學年計2分,省内支教每學年計1分。本項可累加。
(2)市内支教:滿分1分(2019年8月以後支教的,按教體局文件規定執行。)
5.班主任:滿分2.5分(每年按10個月計算)任現職以來,每年計0.2分,參評當年計0.4分,該項滿分2分。任現職以來,擔任2個班班主任,每年另加0.1分,該項滿分0.5分。
6.工作量:滿分2分(按近兩年任職時間計算,截止到2021年10月31日)
(1)任教高考科目(周一至周五)≥10節的視為滿工作量,8-9節95%折,5-7節90%折,周課時≤4節的85%折。
(2)任教非高考科目周工作量≧12節且在處室或級部兼職的視為滿工作量;不兼職的95%折計分,6-12節90%折,小于6節85%折。
(3)中層正職以上幹部任教高考科目每周≥5節視為滿工作量,非高考科目≤6節視為滿工作量。
(4)行政處室人員兼課或教師兼職員的,在已有每周課時基礎上加6課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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