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抵押了還能強制執行嗎?強制執行過程中,經常會遇到被執行人沒有其他财産,不過幸好還有一套房産,但不幸的是房産上還設立了抵押,抵押的房産能執行嗎?抵押權人有權阻止執行房産嗎?下面律師結合實踐經驗告訴你有關抵押房産的相關問題,接下來我們就來聊聊關于房子抵押了還能強制執行嗎?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參考一二希望能幫到您!
強制執行過程中,經常會遇到被執行人沒有其他财産,不過幸好還有一套房産,但不幸的是房産上還設立了抵押,抵押的房産能執行嗎?抵押權人有權阻止執行房産嗎?下面律師結合實踐經驗告訴你有關抵押房産的相關問題。
首先明确抵押房産是可以執行的,抵押權人無權阻止法院執行房産。因為抵押權的本質是優先受償權,是對房産處置之後的價款優先受償的權利,法院處置房産後需要優先向抵押權人分配抵押金額,所以處置房産沒有損害到抵押權人的權利,抵押權人不能阻止房産的執行。
雖然一般情況下抵押權人無權阻止執行房産,但如果房産拍賣評估價都隻低于抵押金額了,抵押權人就可以提出房産拍賣價不允許低于抵押金額。對于一些房産的抵押金額較大的,高于抵押金額拍賣甚至高于市場價,此時房産基本上就是無人競買;而有些房産最終拍賣價等于或者略高于抵押價款,拍賣的價款扣除抵押金額及拍賣費用、執行費用後,給申請人的所剩無幾,申請人忙活一場就隻為抵押權人做嫁衣。因此,對于有抵押權的房産,是否需要處置房産,申請人就需要根據抵押金額、房産估價等情況進行預判,作出決定,避免最終白忙活一場。
因為抵押權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被執行人針對此就想出了轉移财産的法子,惡意抵押房産或者虛假抵押房産,被執行人找來“托”充當抵押權人,并在登記部門辦理高額的抵押,讓申請人得不到多少執行款項。實踐中,被執行人還有另一種常見的試圖規避執行的情形,被執行人找來承租人簽20年的房屋租賃合同,目的也是讓房産無人接手變現。
遇到上述惡意抵押、規避執行的情況,需要申請人尋找相應的證據,向法院提起撤銷權之訴,将被執行人房産上的惡意抵押權、虛假抵押撤銷掉,進而順利的處置房産。
遇到煞費苦心的老賴,強制執行就是一個鬥智鬥勇的過程,不僅需要執行法官盡職盡責,同樣也需要申請人傾盡心血參與其中,破除各種障礙,保障自己的權利。
本文作者為許世榮律師,現供職于德恒律師事務所,曾在大灣區某法院執行局任職多年,處理過1000餘宗法院強制執行案件,擁有豐富的司法經驗,尤為擅長強制執行類、知識産權類、刑事類案件。本文如需轉載,請如實署上作者名字。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