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找了一家公司裝修,說是簽合同時,工作人員承諾可以贈送價值兩萬八的産品,可等家裡裝修完了他才知道,想拿到贈品有個前提條件,得再花二十八萬。
王先生在紹興柯橋有一幢自建房,說是通過網上搜索,找到了杭州歐美佳新材料有限公司,給家裡二樓、三樓做局部裝修。雙方簽的是合作協議,總費用七萬塊錢,合同上寫的是“定制材料款”。
王先生:“他們之前說了,達到七萬塊錢的話就能贈送兩萬八的(東西)。”
合同上第二部分約定,王先生的房子作為杭州歐美佳公司的特約樣闆房,進貨七萬元,乙方也就是歐美佳公司,贈送價值兩萬八千塊錢的産品。下方還有個市場運營支持條款,說是王先生在合同期限内經營時,歐美佳公司提供八千塊錢施工補貼,以及一千塊錢物流補貼。
王先生:“以現金的形式也可以,或者是我自己網上買好材料發給他們,他們給我下單,然後發到我家裡,他們現在就是說,以合同上的第七條為(準),我必須要以買東西的形式,以10%的折扣返還給我,購買二十八萬的産品,才能返還。”
王先生指的是合同第二部分的第7條,約定了“結算方式”,按每次進貨單額的10%抵扣贈送産品,直至贈送産品、施工補貼、物流補貼抵扣完為止。
杭州歐美佳新材料有限公司客服部 朱經理:“一個是你後期買軟裝的時候,我按10%給你補貼,還有一個就是你幫我推廣,介紹一個客戶,我就給你提點10%。(前期的七萬塊錢,有沒有抵扣呢?)七萬塊錢,他昨天過來的時候,其實我們按合同來七萬塊錢是不抵扣的,但是他給我說這個東西,現在本來給他發了七萬六千多塊錢(的産品),我說就給你抵扣算了,就算了六萬九千多塊錢。”
王先生強調,七萬六的産品打九折,這是在簽合同前就确定好的折扣,跟贈送産品沒有任何關聯。關于贈品的事,他還提供了一段錄音。
王先生提供的錄音:“(我選好的話,你說是要。)直接給你發快遞發過去,給你送兩萬八嘛。(反正我隻要選價值兩萬八的?)兩萬八的東西。(就行了是吧?)對,是的。(那這個是什麼時候?)你房子裝好了才能給,房子沒裝好之前是不會發貨的,因為這所有的東西都是放在你的房子裡面的,公司肯定是擔心,怕你給别人了,一定是你裝好之後,我們會給你的,這個很快就到位了,因為你的樣闆房需要展示,東西不到位,空蕩蕩的,去了之後,我的客戶去了也沒感覺嘛。”
杭州歐美佳新材料有限公司客服部 朱經理:“他說我那個業務經理說的,沒跟他說清楚,但是合同他現在已經看明白了,是要這樣拿,他接受不了,矛盾就在這裡。”
朱經理說,那位業務經理已經不在這邊工作了,站在他的角度,肯定是按照合同執行。現場雙方沒有達成一緻,王先生把情況反映給了市場監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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