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幾期我們了解了先秦、漢朝、唐朝、宋朝、明朝、清朝的婚禮習俗,但我們中華民族是個多民族國家,今天來了解一下除漢族以外的少數民族婚禮。婚俗是人類社會學和人類文化學上很重要的問題,以婚姻而論。其制度的變化與風俗的形成,既反映了人類自身的進步,也反映了社會生活的發展,因而它也是衡量人類文明的一個尺度。
明清時期,嶺南少數民族的擇偶方式比較開放自由,擇偶年齡較小,多由男女雙方自願選擇,父母較少甚至不予幹涉。瑤族,每于仲冬既望,“命男女年十七八以上者”集體對歌擇偶。永甯僮人,“昏姻書男女年庚置甕中釀酒,酒好乃取。女家聚族,吹蘆笛送之,歌飲達旦,辄挾女而返,逾數年,女長更為治妝如初嫁禮”。年紀小,娶到家裡來才容易慣熟,而家裡又可多一個人幫做工夫。某些地區男性婚齡則相對大些。清代思恩府侬人,“男三十以上乃婚”,這是比較少見的個别現象,早婚則是普遍的。這當與嶺南地區的自然生态環境及社會條件有關。
西雙版納傣族盛行“女娶男嫁”的贅婿習俗,與中國傳統的男婚女嫁不同,在漫長的曆史演進中不斷延續,保持本民族特色。所謂“女娶男嫁”,是指男孩到了特定歲數要嫁出去,而女孩則要把男孩娶回家門,即夫君到妻家上門落居的婚俗,又叫“上門女婿”,俗稱“贅婚”,傣族稱為“賓黑”。贅婚之習起源于周代,是一種曆史悠久的文化現象,它不僅是原始社會母系遺風的反映,更具有鮮明的古老性和時代性特征。
黎族婚俗
黎族,“男女未婚者,每于春夏之交,齊集曠野間,男彈嘴琴,女弄鼻箫,交唱黎歌,有情意投合者,男女各漸進湊一處,即訂耦配,不合者不敢強也,相訂後各回家告知父母,男家始倩媒議婚”。壯、瑤之族,以歌擇偶,更為普遍隆重。有雲: “粵西土民及滇、黔苗、倮風俗,大概皆淳樸,惟男女之事不甚有别。每春月趁墟唱歌,男女各坐一邊,其歌皆男女相悅之詞,其不合者,亦有歌拒之如‘你愛我,我不愛你’之類。若兩者相悅,則歌畢辄攜手就酒棚,并坐而飲,彼此各贈物以定情,訂期相會。
土家族的哭嫁。婚前一月或半月,新姑娘按習俗規矩每夜晚要哭嫁,出嫁前夕要連續哭三至七個夜晚。新娘哭嫁時,全村寨相好的姐妹都要來陪哭、對哭。哭嫁的内容十分豐富,有“哭父母”“哭戴花”、“哭吃離娘飯”、“哭離閨門”、"哭上轎”等等。到出嫁時新娘哭得眼皮紅腫,聲音嘶啞;哭得越狠,人說這姑娘有出息;哭得越好,人說那姑娘有才華。哭嫁期間,嫡親叔伯,請侄女做客吃飯,叫吃”送嫁飯”。當然其他少數民俗也有相似的哭嫁,隻是形式多少有些出入,例如彜族、哈尼族、土家族。如仡佬族的哭嫁,哭到親戚或者長輩,就要給“眼睛水錢”。
土家族婚俗
阿昌族結婚按長幼順序進行,如長子未婚,次子和次女也不能結婚,姐姐未嫁,妹妹和弟弟也不能先于姐姐結婚。如弟妹先于哥姐結婚,則要舉行“跨越禮”和給哥姐⼀些錢,以對哥姐表示道歉和尊敬。相關民族還有烏孜别克族、東鄉族。阿昌族财産由幼子繼承。長子和次子在婚後可得⼀部分财産,皆另立門戶。
蒙古族的家庭,一般以夫妻和未婚子女組成,兒子成家後,通常另立蒙古包,住在父母的蒙古包附近,共同遊牧。但在農區、半農半牧區也有幾代人同處一室的大家庭。在财産繼承上,過去的貴族一般是長子繼承,平民是幼子繼承得較多,因為分家首先分出的是長子,留幼子繼承“火竈”。
台灣高山族女方到南方當實習新娘期間,男方家庭把她當作自己家庭成員一樣看待,共同勞 動,一塊吃飯。但實習新娘不住在男家,每晚都由男方陪送回家。勞動時間多長,主要由男家決定,但事先保密,不讓姑娘知道。一般從⼆、三個月到一年不等。姑娘經過實習,男方如果認為不行不滿意,那麼男方必須提出充足的理由,并給以一定的勞動報酬。
高山族婚俗
保安族的新娘三天不吃男方家飯,迎親活動過後,客人入席進餐,唯獨新娘缺席,按習慣新娘是三天不吃丈夫家的飯,而是吃娘家送來的飯菜,以示不忘父母養育之恩。結婚後,女方不得提出離婚,主動權完全掌握在男子手裡。離婚後的婦女對再婚享有自由選擇的權利。但必須向原夫交出“退财禮”和坐滿⼀百二十天的“安得期”。如果她懷孕了,她的孩子仍然屬于她的丈夫。
塔塔爾族婚俗是新郎出嫁,再娶新娘回來,新郎和新娘都要在女家住一個時期,一般三個月或半年,有的甚至要生過⼀個孩子以後才回到男家。塔塔爾族對待女婿如同對待親生兒子一樣熱情。在女方家居住期間,嶽父、嶽母要拿出上好的食品款待女婿,使女婿感到生活在女家就如同生活在自己家裡⼀樣溫暖。
布朗族青年男女結婚最少要舉行兩次婚禮。結婚前一天,男女雙方要分别送給本村寨的長老草煙等禮物,請長老向全村寨的人發布結婚的消息,并邀請全村寨的人都去喝酒吃肉。三年後,夫妻恩愛,感情融洽,就可以舉行第⼆婚禮。屆時,妻子就攜子女正式來男方家生活。第⼆次婚禮屬正式婚禮,其隆重程度要超過第一次。屆時,新娘頭上綴滿鮮花,打扮得漂漂亮亮,在衆多送親者的陪同下來到男方家。
布依族的不落夫家,新娘要在娘家住三至五年。在此期間,男方家農忙時節、或家裡有什麼大小事,就由新郎的母親或妹妹接新娘來幫忙。在男方家幫忙期間,新郎新娘同吃同住,每次忙活結束,新娘就返回娘家。如此這樣循環往複幾年,直到新娘懷上孩子後,女方認為在娘家住着已不好意思,才正式到男方家去。
朝鮮族婚俗
在朝鮮族中,最隆重的是“銀婚”,亦稱“回婚禮”,即為紀念結婚60周年而舉行的⼀場盛大的典禮。舉行回婚禮的人婚齡必須達到60周年,具備如下三個條件:一是老兩口都健在;二是親生子女都在世;三是孫子孫女無夭折。如果親生子女或孫子孫女中有死亡者,則不能舉行回婚禮。因此,誰家能舉辦回婚禮,是種很大的榮耀,親朋好友都要前來祝賀,一對老人穿上年輕時的結婚禮服,相互攙扶着入席,大家頻頻舉杯祝福,比年輕人的婚禮更為熱鬧隆重。
泸沽湖畔的納西人摩梭人是最有特色的,被人們稱之為“神秘的女兒國”,這是讓中外學者和遊人最感神秘、最感興趣的摩梭文化現象之一。女孩成年後,家裡就給她在祖屋旁邊蓋一間婚房,她就可以找情人了,當地人叫阿夏。男子若是對女子傾心的話,在白天約好女子後,會在半夜時分到女子的房間,也叫花樓,傳統上會騎馬前往,但不能于正門進入花樓,确定好相對應的暗号,而要爬窗,再把帽子等具有代表性的物品挂在門外,表示兩人正在約會,叫他人不要幹擾。然後在天未亮的時候就必須離開,這時可以由正門離開。
普米族行婚禮時,有新郎新娘輪流吃一碗飯的習俗。新婚夫婦在靠床前站定後,媒人便端來一碗米飯,一碗青菜,一雙筷子,指揮新郎新娘輪換着吃,先由新郎吃一口,再由新郎送給新娘吃一口;新娘吃一口後又送給新郎吃一口,如此你一口他一口直至把一碗飯菜吃完。據說這是表示新婚夫婦團結和睦、互敬互愛。吃完飯後,新郎新娘向所有前來賀喜的客人一一作揖,表示感謝。
在西藏,一夫一妻制家庭占絕對優勢。但是,也有一些地方存在一夫多妻與一妻多夫這種在我們眼裡看來頗為特殊的家庭。舊西藏的一夫多妻與一妻多夫由來已久。貴族和特權階級和其他的差不多,但是也有一些平民實行一夫多妻。這種家庭⼀般是丈夫娶妻後又與妻妹同居,形成了事實上的夫妻關系。在這種家庭中,姊妹共夫,她們的地位是平等的,無妻妾之分,無貴賤之分。與一夫多妻相對應,還有許多一妻多夫的家庭。這種家庭一般是兄弟共妻,也有極少數是朋友共妻。妻子最初是哥哥娶回的,後來又與弟弟同居。根據舊西藏的習慣法,多妻隻能是姐妹,多夫也隻能是兄弟。
羌族婚禮,“花夜”最為隆重,一般是在嫁娶前的前一天晚上舉行,其實就是為新人開個娛樂晚會。“花夜”又稱“女花夜”,由女方備咂酒兩壇招待前來慶賀送禮的客人,男女分各一壇。第二天,就是迎親送親了。男方家用花轎鼓樂擡到女方家迎接新娘,女方家裡邀請兩位男性護送女兒到婆家送親,一般是新娘的舅父,叔伯或是表兄弟,堂兄弟。到第三天,客人吃過早飯陸續離去,送親的人當天返回女家,新郎新娘要回女家,叫“回門”,帶一個大蟆,一個刀頭,一壇酒以及敬神之物。
蒙古族婚俗
傳統的蒙古族婚禮中,娶親一般是在結婚喜日的前一天,新郎穿上豔麗的蒙古長袍,腰紮彩 帶,頭戴圓頂紅纓帽,腳蹬高筒皮靴,和伴郎,祝頌人一同騎上馬,攜帶彩車和禮品,前往女方家娶親。新郎至女家,和新娘一起手捧哈達、美酒,向新郎的父母、長親逐一敬酒,行跪拜禮。晚上,又擺設羊五叉宴席,并舉行求名問庚的傳統儀式。新郎至女家,和新娘一起手捧哈達、美酒,向新郎的父母、長親逐一敬酒,行跪拜禮。晚上,又擺設羊五叉宴席,并舉行求名問庚的傳統儀式。
我國是一個統一的多民族國家,在共同締造偉大祖國的長期發展過程中,各民族都創造了自己光榮的曆史,形成了瑰麗的民族文化,随着社會經濟的發展,文化的融合,人們生活方式的改變,在傳統與現代交彙的今天,更應該注重保留民族風俗,保護民族文化,讓中國“文化強國”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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