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泳比賽中的出發有什麼規定?自由泳、蛙泳、蝶泳的各項比賽必須從出發台起跳出發,仰泳項目在水中出發當聽到總裁判發出長哨聲信号後,運動員應站到出發台上,兩腳距出發台前緣相同距離;仰泳各項運動員下水在總裁判發出第二聲長哨時,仰泳運動員應迅速遊回池端做好出發準備;仰泳運動員在水中做好出發準備當所有運動員都處于靜止狀态時,發令員應發出“出發信号”(鳴槍、鳴哨、電笛或口令)運動員在聽到“出發信号”後才能做出發動作 ,下面我們就來聊聊關于遊泳比賽中的出發有什麼規定?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自由泳、蛙泳、蝶泳的各項比賽必須從出發台起跳出發,仰泳項目在水中出發。當聽到總裁判發出長哨聲信号後,運動員應站到出發台上,兩腳距出發台前緣相同距離;仰泳各項運動員下水。在總裁判發出第二聲長哨時,仰泳運動員應迅速遊回池端做好出發準備;仰泳運動員在水中做好出發準備。當所有運動員都處于靜止狀态時,發令員應發出“出發信号”(鳴槍、鳴哨、電笛或口令)。運動員在聽到“出發信号”後才能做出發動作。
運動員如在“出發信号”發出之前出發,應判出發搶碼犯規。第一次出發搶碼犯規,發令員就應召回運動員并組織重新出發。第一次出發搶碼犯規以後,無論哪個運動員搶碼犯規(不論該運動員是第幾次犯規),均慶取消其比賽資格或錄取資格。如果在“出發信号”發出之後發現運動員搶碼犯規,應繼續比賽,在該組比賽結束後取消犯規運動員的錄取資格。如果在“出發信号”發出前發現運動員搶碼犯規,則不再發“出發信号”,取消搶碼犯規運動員的比賽資格後,再次組織出發。
發令員發現運動員搶碼犯規或總裁判判定運動員搶碼犯規鳴哨後,發令員主應連續不斷地發出召回信号直至将運動員召回。
如因裁判員的失誤或器材失靈而導緻運動員搶碼犯規,發令員應将運動員召回重新出發,不作為一次搶碼犯規。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