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使用的曆法主要有兩種:公曆與農曆。
我們現行的公曆,是一種太陽曆(又叫陽曆),它是以地球繞太陽公轉的運動周期回歸年為基礎而制定的曆法,其曆年近似等于回歸年。
回歸年的長度為365天5時48分46秒,即365.2422天。為了與回歸年相吻合,在陽曆裡把一年定為365天,叫做平年;同時把一年分為12個月,其中1、3、5、7、8、10、12七個月為大月,每月分别為31天,4、6、9、11四個月為小月,每月分别為30天,2月為28天。這樣每過四年差不多就要比回歸年多出一天來,于是就把這一天加在第四年的2月裡,這一年就叫做閏年,全年共有366天。從而每四年裡就有三個平年一個閏年。
如果按照每四年一個閏年計算,平均每年就要比回歸年多出0.0078天,經過四百年就會多算出大約3天來。為了使陽曆年的長度與回歸年更加吻合,所以每四百年中就要減少三個閏年。于是規定,公曆年份是整百數的(即世紀年),必須是400的倍數的才是閏年,不是400的倍數的就是平年。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四年一閏,百年不閏,四百年再閏,四百年九十七閏。通俗地講就是除去世紀年外,凡是年數能被四除盡的就是閏年,如2004年、2008年等。而世紀年,隻有前兩位數能被四除盡或年數能被400除盡的,才是閏年。如自1601年到2000年當中的1700年、1800年和1900年就是世紀年,其前兩位數不能被4除盡,同樣年數也不能被400除盡,所以這三個世紀年不是閏年,也就是從1601年到2000年400年中減少的那三個閏年。這樣公曆的曆年平均長度與回歸年隻有26秒之差,3300年才差一日。
陽曆的月份、日期都與太陽在黃道上的位置較好地符合,根據陽曆的日期,在一年中可以明顯看出四季寒暖變化的情況,例如3月21日是春分日,6月22日是夏至日,9月23日是秋分日,12月22日是冬至日;但它的月與朔望月無關,所以根據陽曆的月,看不出月亮的朔、望、兩弦。
我國現行的另一曆法──農曆,就是用嚴格的朔望周期來定月,又用設置閏月的辦法使年的平均長度與回歸年相近,兼有陰曆月和陽曆年的性質,因此在實質上是一種陰陽合曆。由于它的制定是以月亮運動周期為主,同時又兼顧了地球繞太陽運動的周期,所以既能使每個月份基本與季節變化相符合,又使每一月份的日期與月相對應。
農曆是中國的一種傳統曆法,又稱夏曆,民間也稱陰曆。農曆固定地把朔的時刻所在日子作為月的第一天──初一日,即月初所在的日期是按太陽和月亮的位置來推定的,不是機械地安排的。這樣就使一個月中任何一天都含有月相的意義,即初一是無月的,十五左右都是圓月的。一個月就以朔望月為主,朔望月的平均長度約為29.53059日,所以有的月份是30日,稱大月;有的月份是29日,稱小月。12個月為一年,一個曆年共354日或355日。
這樣曆年的長度與回歸年相差11日,為了能與季節時令相符,就通過每十九年安插七個閏月的辦法來加以協調,即十九年中有十二個是平年,一個平年12個月;有七年是閏年,一個閏年13個月。這樣19個農曆年的總日數為(12年×12個月 7年×13個月)×29.5306日=6939.6910日,與19個回歸年的總日數(365.2422日×19年=6939.6018日)基本相等,農曆的月份和四季冷暖也就基本相符了。
那麼,農曆的閏月是怎樣來設置的呢?
這要來了解一下二十四節氣,因為閏月的安排是由二十四節氣決定的。
二十四節氣分為十二個節氣和十二個中氣,節氣和中氣相間安排。一般情況每月各有一個中氣和一個節氣,且每一中氣都配定屬于某月,不能混亂,即以含“雨水”的月份為一月;以含“春分”的月份為二月;以含“谷雨”的月份為三月;以含“小滿”的月份為四月;以含“夏至”的月份為五月;以含“大暑”的月份為六月;以含“處暑”的月份為七月;以含“秋分”的月份為八月;以含“霜降”的月份為九月;以含“小雪”的月份為十月;以含“冬至”的月份為十一月;以含“大雪”的月份為十二月。由于兩個節氣的長度平均約為30.5日,而農曆月平均隻有29.5日,因而每月中節氣所在的日期必然會較上一個月推遲1~2天。如此下去,總會有一個月隻有節氣而沒有中氣,我們就把這個沒有中氣的月定為“閏月”,作為該月所在農曆曆年多餘的第13個月。既然節氣嚴格按回歸年長度周而複始地出現,根據上述規定來設置閏月,必然能保證農曆曆年的平均長度與回歸年十分接近。
所以農曆的置閏方法就是:十九年七閏,不包含中氣的月份作為前一個月的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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