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電子科技大學坐落于世界著名的風景遊覽城市和中國曆史文化名城桂林市,是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與廣西共建高校、國家“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入選高校、廣西重點建設高校。
曆史沿革和發展背景,學校始建于1960年,1980年經國務院批準成立桂林電子工業學院,2006年更名為桂林電子科技大學。學校先後隸屬于第四機械工業部、電子工業部、機械電子工業部、中國電子工業總公司、信息産業部。2000年管理體制轉為中央與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為主。
學校現有金雞嶺校區、六合路校區、花江校區、北海校區,分别位于桂林國家高新技術開發區、桂林市堯山風景區、北海市銀海區,校園總面積4153畝。
最新的本科生錄取原則:
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确定調檔比例,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省份(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内;實行非平行志願投檔的省份(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 以内。平行志願的省份(批次),若計劃未完成則參加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統一安排的征集志願錄取;非平行志願的省份(批次),學校優先錄取第一志願的考生,在第一志願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可接收非第一志願的考生。
非藝術類專業,實行“分數優先”的原則,按照考生總分(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不設專業級差。當考生填報的所有專業志願均未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由學校根據錄取情況調劑到未錄滿專業;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當考生總分(含加分)出現分數相同的情況時,則按照以下排序規則排出位次從高到低進行錄取。
理工科類考生按以下規則排出位次:
總分(總成績 加分分值)——總成績(高考各科成績之和)——數學科成績——語文科成績——綜合科成績——外語科成績(不含口試成績)。
文史科類考生按以下規則排出位次:
總分(總成績 加分分值)——總成績(高考各科成績之和)——語文科成績——數學科成績——綜合科成績——外語科成績(不含口試成績)。
藝術類專業考生按綜合分從高到低順序錄取。綜合分=藝術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若出現綜合分相同的情況,則按藝術分從高到低順序錄取;若藝術分相同,則按文化分從高到低順序錄取。
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要求無色盲、色弱。報考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8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8cm。
報考高水平運動隊、少數民族預科班、邊防軍人子女預科班等類型的考生,按國家有關文件和學校的相應規定投檔錄取。學校高水平運動隊招生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不認可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
各專業外語教學中,主要采用英語教學(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除外)。學校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外方合作院校均為英語國家院校,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填報志願時應慎重。報考英語專業的考生統考外語語種限定為英語。
學校按大類招生的專業,學生入學一年或兩年後,根據學校相關規定在專業大類内确定專業。各專業錄取時對考生性别、應往屆均無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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