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場關于農産品售賣的官司引起了軒然大波。重慶農民王女士勤勤懇懇地做着微店生意,用自己的勞動作出粉蒸肉、渣辣椒、豆鼓等等消費者喜聞樂見的農家産品。然而,王女士最近卻有一筆150份肉類食品的大單子,因為沒有标注生産日期等等信息,而被一名邵姓男子舉報為三無産品。法院判決王女士要付出10倍貨款的賠償,加上貨款已經接近5萬元。
據了解,王女士的産品一直以來在消費者圈子頗有口碑,王女士在寄發以往的産品時,一直都按規定将各類信息标注在了标準包裝上。但這次,由于單子的數額實在太大,工期倉促,所以王女士才隻好以透明袋套土碗、鋁箔餐盒等等方式将産品包裝寄出,落為口實。
而那名邵姓男子,過去還有多次像這樣的“碰瓷”經曆,疑似為“職業打假人”。但是按照法律,隻要合理合規地發起賠償申訴,這種情況下很難構成敲詐罪。王女士在二審中再次敗訴。事已至此,王女士的顧客也都紛紛表示惋惜和不解,一個本本分分的農民靠勤勞緻富,為什麼會突然遭遇這樣的噩運呢?
其實,如果王女士能夠有更深刻的法律意識,提高警惕,像這樣的尴尬境地原本是可以避免的。“職業打假”固然可恨,但是常言道,“瓜田不納履,李下不整冠”,最有效地保護自己的方法還是用好法律的武器,知法守法,遠離法律所劃定的紅線。
但是,像王女士這樣的農民朋友們,缺少文化學曆,要對法律進行深入而精确的理解是很吃力的。那麼,農民要售賣自己的農産品,有哪些法律常識需要注意呢?
1、選擇正規平台
首先,如果農民們要在網上售賣自己的産品,需要認真考慮,選擇一個正規合法的電商平台。如果為圖入住便宜,而選擇了一些不夠正規的平台,那麼等到罰款時殃及自身,可謂是得不償失。有些平台雖然流量豐厚,但是入駐成本高昂,不太适合家底薄弱的個體戶農民。時下,也有專門扶持農民的電商平台,這就是一個不錯的選擇。選擇正确的平台,就像是打開了一扇門,下面的路才好走。
2、各種證件不能少
其次,在售賣産品前,一定要獲得相關部門的許可證件。根據産品的不同,對許可證件的規定比較複雜。但是一定不能為圖省事就忽視對這些證件的準備。最基本的證件是《營業執照》和《衛生許可證》,如果是食品類的産品,那麼還需要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證》和《食用農産品合格證》。最後,如果涉及到野生動物的養殖。則還需要《野生動物馴養許可證》和《野生動物經營利用許可證》。所幸的是,近年來,農産品的生産和銷售越來越規範,很多農民朋友都有了自發的法律意識,提前準備好各種手續,避免以後帶來不必要的麻煩。農民朋友們有這種法律意識,這毫無疑問是一件好事。
3、避免“三無産品”
另外,所銷售的農産品的包裝上,一定不能缺少法律規定的各類标簽。例如生産日期、規格、生産者的信息等等。隻要将這些标簽依法标識在産品上,就能夠避免自己辛辛苦苦作出的産品被投訴為“三無産品”。這也是對自己利益的一種維護。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在司法實踐中,預包裝食品和散裝食品的标簽規定是有一些區别的。如果是散裝食品,則必須在散裝産品的容器上标注好各類信息。總之,産品信息的标注是生産銷售裡不可缺少的一環,這是廣大農民朋友們尤其需要注意的。
要想自己的産品能夠合法盈利,還需要保證生産制作的整個流程,符合法律所規定的基本條件。如果要生産銷售農産品,就必須有專門的制作場地和設備,以及成熟的制作制度,保證整個制作過程的安全、無毒、衛生。
4、産品質量要過關
最後,最重要的還是做好自己的産品質量。在保證自己的産品符合各項法律規定之後,農民朋友們需要做的就是專注于對自身産品質量的鞏固和提高,打造一個良好的口碑。畢竟,商品質量的過硬就是成功的一半。有了外在手續加持,再加上内在質量過關,還愁産品不好賣嗎?
看了小編以上介紹,大家對于農産品售賣是不是也有了一定的了解呢?大家還有什麼補充建議,歡迎在評論區留言讨論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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