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過去的七夕節
朋友圈随處可見鮮花、禮物、紅包轉賬
但有些小夥伴的七夕節回憶
不一定都是美好的
今天(6日)
#女子不小心弄丢男友送的勞力士遭索賠#
話題引發網友熱議
前不久
浙江甯波甯海法院審結了一起
女子因弄丢男友贈送的勞力士手表
被男友起訴
要求賠償58000元的案件
事情要從2021年5月說起
當時小李和小陳在酒吧相識後
二人迅速墜入愛河,并确定戀愛關系
三個月後
二人又來到該酒吧
碰巧遇到隔壁桌的客人出手闊綽
送了很多貴重物品給同行的女生
看到這一幕,小陳流露出羨慕的眼神
身邊的朋友也跟着起哄
“小李,你看别人的女朋友都有禮物收
就小陳沒有
你是不是表現一下啊!”
酒精上頭的小李為了給女友充場面
當即就把手上的勞力士手表
摘下來戴在小陳手上,并爽快地對小陳說
“别人有的你也要”
第二天酒醒後
冷靜下來的小李想到
自己沖動把價值不菲的手表随手送了出去
不禁有些後悔
便在微信上詢問小陳:
手表是不是還在你那裡,這個表是我爸送我的,買來很貴的,不能輕易送人,你保管好。
要不然我還是把手表還給你吧。
你戴着吧,别賣了就行。
然而就在七夕節這天
小陳将手表戴出去玩,回來後發現表丢了
她第一時間跟小李說了這件事
小李聽後
着急上火地讓小陳好好找
實在找不到就折價賠償
“送我的就是我的東西,我為什麼要賠”
二人為此事大吵了一架
昔日情侶也一拍兩散
索賠手表無果的小李來到甯海法院起訴
要求小陳賠償手表一塊
價值58000元
小李認為,雙方當時是戀愛關系,當時是将手表借與小陳充場面,在交付手表時,自己也處于醉酒狀态,酒醒後也多次催促小陳歸還手表,但小陳以各種理由推脫。
小陳氣憤地表示,既然雙方是戀愛關系,就不存在手表的借用關系,手表是小李贈送的,贈表時小李并沒有喝醉,也沒有說明要充場面後将手表歸還,因此不需要賠償。
小李與小陳是戀人關系,小李将手表交付給小陳用于充場面,後小李向小陳讨要手表時,小陳表示手表已遺失并拒絕賠償。
根據“你戴着,别給我賣了就行”
“如果真找不到就隻能折價賠
但是真丢了
我也要跟家裡交代”等微信聊天記錄
小李沒有将手表贈與小陳的意思表示
在得知小陳可能将手表遺失後
其多次要求小陳予以賠償
雙方還就賠償事宜進行了協商
可以認小李雖将手表交與小陳
仍然對手表保留所有權
小陳對手表無處分權的事實
因此,法院認定小李與小陳之間關于手表的法律關系為借用合同關系。小陳借用小李的手表後,負有妥善保管,按約定返還的義務,現小陳保管不善,造成手表丢失,應對小李的損失負有賠償責任。
故依法判決小陳賠償小李手表損失58000元。一審判決後,小陳提起上訴,甯波中院維持原判。
轉自:甯海縣人民法院,如有侵權請與本公衆号聯系。
來源: 廣東公共DV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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