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種非常火的網紅微信号?有一段時間沒跟大家聊過微信的話題了,去年還有各種各樣的功能更新,但今年微信真沒啥大動作,期待後面有更多的實用功能推出吧,我來為大家講解一下關于各種非常火的網紅微信号?跟着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有一段時間沒跟大家聊過微信的話題了,去年還有各種各樣的功能更新,但今年微信真沒啥大動作,期待後面有更多的實用功能推出吧。
正經的版本更新沒有,但最近微信卻有個很有意思的新聞,一網紅準備用 50 萬賣掉自己的微信号,随後被法院叫停!
沒想到吧,這年頭微信号都能賣錢,而且還能賣 50 萬,真給他成了,賣幾個号就能躺平了。
不過法院叫停,那肯定是有問題的,今天就來看看到底微信号買賣到底合不合法吧!
事情是這樣的,事件的主角程某是醫美顧問界的小網紅,手頭上有好幾萬粉絲。
2019 年初,程某認識了經營醫療美容店的趙老闆,憑着敏銳商業嗅覺,趙老闆認為如果能将這些潛在的客戶資源轉化為有效客戶 ,那自己的美容店業績肯定能暴漲十倍不止。
于是趙老闆提議程某把手頭上擁有衆多粉絲的微信号轉讓給自己。
終于程某決定以 50 萬的價格将 9 個微信号(每個微信号均有兩到三千的微信好友)轉讓給趙老闆,雙方簽訂了《轉讓協議》。
協議簽訂當天,趙老闆就付了 30 萬的首款,程某也很爽快的把 9 個微信号交付給了趙老闆,并完成了密碼和手機号綁定的修改。
隻要趙老闆把剩餘的 20 萬付了,那這件事就完結了,各取所需,估計也沒啥人會追究責任。
可偏偏趙老闆就來了一招過河拆橋,想着自己付了 30 萬已經很夠意思了,剩下的 20 萬打算賴掉。
這樣一整,網紅程某不樂意,怎麼說自己都是圈内有頭有臉的人,你一個小老闆還敢賴我賬?
二話不說,直接把趙老闆告上法庭,準備來一手正義審判。
但沒想到法院認定:原被告之間微信賬号買賣協議無效,判決駁回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
從這個判決可以看出,不僅程某收不到剩下的 20 萬了,甚至微信賬号買賣都有可能是違法的!
以這個案件為例,趙老闆要買程某的微信号,并不是單純的喜歡它的頭像或者微信 ID ,而是想要利用它豐厚的客戶資源牟利,這就有問題了。
程某的微信有着大量客戶身份信息的記錄,包括身份證号碼、出生日期、住址、醫療記錄等等。
這些資料都是在客戶同意之下獲取的,所以沒問題。
但如果趙老闆通過賬号買賣的方式,獲取了這些客戶資料,這就構成了欺詐行為。
不僅沒有征求客戶的知情和同意,而且還會讓潛在的客戶産生錯誤的主體認同,所以,法院認定轉讓微信号的客戶資源是違反法律規定的。
确實,這裡有這麼多客戶資料,賣給别人太過分了,而且還賣得這麼貴,活該交易無效。
但有些朋友想着:微信号是我自己申請的,那應該算我的個人财産,而且我的微信幹淨得很,完全沒有敏感的客戶個人信息,哪天江湖救急,把微信号賣掉,這應該可以吧?
網友們的想法沒毛病,但我想騰訊第一個會跳出來反對,微信号買賣合法的話,那微信估計不用經營了,每天一堆人都忙着賣号,還有人會正常用嗎?
而法院方的意見同樣是反對的,哪怕個人微信号交易的目的不違法,但微信号跟實名制的主體高度綁定,甚至能做到一看微信就能知道号主是誰。
也就是說,你的微信好友對你的微信号有着身份認同和基本信賴,在他們不知情的情況下,你把你的号賣了,新号主繼續用你的号發朋友圈、做買賣,本質上同樣是欺詐。
侵犯了微信好友的合法權益,所以未經告知就将微信号轉讓他人的行為是無效的。
所以,想要高價把自己微信号賣掉的兄弟可以掂量掂量了,因為最後出問題,吃虧的一定是自己。
其實不僅法院,平台本身也明文限制賬号轉讓。
例如 QQ 就在用戶協議上明确寫到,賬号隻有使用權,沒有交易權,其他微博、小紅書等平台也有類似的規定。
這幾年,國家對電信詐騙的打擊力度有增無減,一旦交易賬号被用于犯罪活動,那原号主肯定免不了責任的。
所以,大家還是别為了那幾個錢而去賣号了,真劃不來。
參考資料:
江陰市人民法院,網紅将自己的微信賬号以 50 萬賣出,這筆交易有效嗎?
編輯:豬肉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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