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我們所遇到的民事糾紛也日漸增多,在糾紛無法化解時,我們往往會選擇通過司法途徑或準司法途徑(仲裁)解決,即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或向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而起訴或申請仲裁的第一步,就是要準備好訴狀或仲裁申請書。本文即結合本人執業經驗,為大家介紹什麼是訴狀、訴狀長啥樣、怎麼寫訴狀三方面内容,希望能幫到有需要的您!
一、什麼是訴狀?
訴狀是我們的通俗稱謂,全稱為民事起訴狀,是司法程序中基礎的法律文書。一般大衆所理解的訴狀,還包括仲裁申請書、上訴狀、再審申請書等法律文書,本文所稱訴狀,僅指民事起訴狀。在此僅介紹常用的民事起訴狀,其他文書可參照民事起訴狀的格式和技巧,在後續文章中再行介紹。
民事起訴狀是我們需要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所要提交的法律文書,其作用在于将我們的訴求和訴求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以簡潔的語言完整地呈現給法院,讓法院和承辦法官能夠快速、準确地了解你起訴的訴求、理由等信息。
二、訴狀長啥樣?
圖1
三、怎麼寫訴狀?
1.訴狀的内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的規定,起訴狀應當記明以下事項:其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其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其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其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以上是法律規定中的起訴狀内容,但在實踐中,原告的職業、工作單位和證據等情況是不需要寫進訴狀的。
2.訴狀的基本格式。參照圖1,通常情況下,訴狀的格式由題目、當事人信息、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此緻、落款六部分組成,具體的寫作格式與常見公文格式相似,對字号、行距等内容無特殊要求,可根據個人寫作習慣而定,但盡量正式簡練。
3.訴狀的寫作。
第一部分為題目,即“民事起訴狀”。起訴狀常被寫作起訴書,雖然一字之差,但用途卻相差千裡。起訴書為刑事案件中檢察機關提起公訴時向法院提交的文書,而起訴狀專為民事訴訟中向法院提交的文書,不可混同。
第二部分為當事人信息,即原告和被告信息,此為書寫訴狀的關鍵。當事人分為兩種情況,如果當事人為自然人,也就是通常講的個人,則隻需填寫本人身份信息即可;如果當事人為法人或者其他非法人組織,也就是通常講的公司、個體工商戶等,則需要在填寫該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組織信息的同時,接下來另起一行書寫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經營者的姓名和職務。結合圖1來一一說明。若為自然人,序号①、②、③、④分别對應填寫姓名、民族、身份證号、住址。上述信息為基本信息,還可以增添年齡、曾用名等信息。若為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組織,則序号①、②、③分别對應填寫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住所地(工商注冊地),④删去;在序号⑤法定代表人(或為負責人、經營者)處,⑥、⑦分别對應法定代表人(或為負責人、經營者)的姓名和職務(上述信息可通過天眼查、企查查等平台查到)。序号⑧處需要說明的是,若被告有多個,可分别依序标準被告1、被告2等,若為一個,則無需标注序号。
第三部分為訴訟請求。此處可填寫原告起訴的請求,即通過起訴想讓法院判決的内容。例如,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返還欠款多少多少元。訴訟請求可列多項,依次排序向下排列即可。值得注意的是,通常情況下最後一項訴訟請求都會帶有“請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用”。
第四部分為事實與理由。這一部分與訴訟請求緊密結合,要陳述提出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但并不宜詳盡具體,如果太過詳細,不僅突出不了重點,還可能會讓被告盡早知曉你的訴訟意圖和你手中的證據這些信息,從而做出毀滅證據、轉移資産、準備訴訟策略等對原告不利的行為。因此,事實與理由盡量簡潔明了,達到立案标準即可,詳細的事實在開庭時會有機會陳述。
第五部分為此緻。此處涉及的是訴訟管轄問題,即向哪個法院起訴,後續文章會有介紹。
第六部分為落款。落款有兩個内容,其一,具狀人,即序号⑨,對應的是原告,若為自然人,則簽字按手印即可;若為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組織,則加蓋印章。其二,落款日期,即填寫起訴之日信息。
以上即為民事起訴狀的具體寫法。仲裁申請書與民事起訴狀大緻相同(見圖2),可以參照民事起訴狀的格式、技巧進行書寫。
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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