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題目:《天龍降?長三丈有角四尺——一農民刈葦中無端發見》
見報時間:1934年8月11日
正文:
在營口對岸東小街,附近之葦塘地帶,刈葦中之一農人,八日午後三時頃,發見(現)長三丈之巨大白骨,大為驚恐。當即赴附近派出所報告,因之營口市第六警察署長以下,出動調查。
其(巨大白骨)全長在三丈多,有角兩隻,皆長及四尺,而第二尺長突出之白骨為何骨?全不知曉。
當川船運至六署,待專家之鑒定,正在警務指導官協議研究中。聞此之營口市民,自九日晨,多數來六署看,有兩千餘人。
國人皆為系龍之骨,前當大雨之際由天上墜落者,或謂為營口發展之祥瑞等。實可謂怪物出現矣。
(最早發現的不是龍,是一堆體态完整的“巨大白骨”,隻是形狀似龍,具體是不是龍,不得而知。其中關于從天而降的說法,隻是一種說法與猜測,并不能做到實錘。)
第二篇:
題目:《“巨龍”全體二十八節,臭氣參天,觀者塞途》
時間:1934年8月12日
正文:
(營口)本埠河灣處,發現巨龍一節,已志昨報,茲據實訊:
緣初見此巨物者,系一操舳舻業之某甲,于八日晨,遇于河灣處,時皮肉已無,由警察之監視,劃至西海關碼頭,四署房北,空地陳列,以供世人觀瞻。記者至時巳五時過矣,而觀者塞途。該場由警察三名維持秩序。
該龍體氣參天,頭部左右各生三隻甲,脊骨寬三寸餘,附于脊骨兩側者為肋骨,每根約五、六寸長,尾部為立闆形白骨尾。全體共二十八段,每段約尺餘,全體共約三丈餘。
由擡者訊,原龍處,有被爪沖之寬二丈,長五丈之土坑一,坑沿爪印清晰存在,至該龍骨尚存有筋骨,至皮肉已不可見矣。
自此龍現後,世人為之街談巷論,究為龍否?想生理家必知雲。
(這次發現的“巨龍”,應該不是第一篇報道的那堆白骨。這條龍也是已經沒有皮肉了,但是筋骨還存在,而且剛發現時散發着濃烈的氣味。但具體是不是龍,依然沒有結論。)
第三篇:
題目:《營川墜龍研究之一:水産學校教授發表“蛟類涸斃”》
時間:1934年8月14日
正文:
(營口)本埠河北葦塘内日前發現龍骨,旋經第六警察分署,載往河北西海關前陳列供衆觀覽,消息傳播,無不以先睹為快,熙熙攘攘,絡繹載道,一時引為奇談。
以其肌肉腐爛,僅遺骨骸,究是龍骨否,議論紛纭,莫衷一是。
茲聞本埠水産高級中學校教授,日昨前往參觀,判明确系蛟類。
以今夏降雨過量,溯流入河,擱淺葦塘泥中,因而涸斃者雲。
(這次的龍骨,應該是第一篇的“巨大白骨”,經過(僞)警署過手後,龍骨被允許外出展覽。一時萬人空巷,民衆争先恐後的觀看。而且還有水産交手前往考察,推測為是蛟類,擱淺而死。還是等待實錘。但這次有配圖。)
就是這張
第四篇:
題目:《龍骨由縣發給師校作為标本》
時間:1934年8月17日
正文:
(營口)本埠河北葦塘,日前發現龍骨,由警察第六分署,載來市内西海關前陳列,供衆參觀。旋經省立高級中學校漁撈科教授張君判明,确系蛟類,淺擱于泥土之上而涸斃者等情。已志本報,茲該蛟骨,已由縣警務局,呈繳縣署教育局,拟于日内,發給通惠門街縣立師範南校,作為動物标本,以為研究生理學之材料雲。
(據某教授判定,屬實是蛟類,并且已經被送到師範學校,當成标本了。)
第五篇:
題目:《龍降釀災》
時間:1934年8月
正文:
(營口)日昨二十八午前十句(點)鐘(即7月28日),埠外青堆子牛家屯,忽悠巨龍蜿蜒空際,勢将墜落,悠然猛力上升,勢極劇烈。
緻将河内小船攪到三支,東燈公司之樓房毀傷大半,斃命者計有九人,并有三井貨棧存煤如山轉瞬罄盡,車站之火車亦被挾出軌道。
所幸未大有損傷。統計受傷人物損害正複不少雲。
(這次是有目擊的墜龍,而且給地面造成不小損失,但墜龍之後如何?不得而知。也是讓人迷惑。)
《盛京時報》關于營口墜龍的五篇報道中,至少出現了三條墜龍:“巨大白骨”(無氣味、隻剩骨架)——巨龍(帶氣味,殘存筋骨)——目擊墜龍(活龍)。
雖然有配圖為證,但這墜龍墜的是不是有點密集了?而且還都發生在同一地區。
更讓人迷惑的是,第五篇的活龍墜下的結果如何?也沒有了後續報道。
所以真的不好判斷真假,至于墜龍真相到底如何,隻能是見仁見智了。
我在這裡隻是搬運下第一手的資料,希望為愛好研究的人,提供些依據。
【最後說一下:《盛京時報》是清末(1906年),由日本人中島真雄創辦。該報收羅泛博,對當時我國内政、外交、經濟、軍事、文化、教育、社會風情等,特别是對當時中國發生的重大事件,均有詳略不等的報道。但九一八事變後,随着日本的大規模侵華,該報在沈陽發展迅速,它名義上是“開通民智”,聯絡“中日邦交”,實際卻是日本對中國進行文化侵略的工具。所以墜龍的真實性,是否是日人别有用心的鬧劇,就不得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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