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銳評孩子遭家長?極目新聞評論員 吳雙建在貴州省貴陽市一所知名小學内,2019級的學生家長以家委會的名義做了一件事——聯名要求班裡一名叫妞妞的7歲女生轉校班級裡39名學生,有37名學生家長簽字(據10月18日《新民周刊》),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極目銳評孩子遭家長?以下内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極目新聞評論員 吳雙建
在貴州省貴陽市一所知名小學内,2019級的學生家長以家委會的名義做了一件事——聯名要求班裡一名叫妞妞的7歲女生轉校。班級裡39名學生,有37名學生家長簽字。(據10月18日《新民周刊》)
堪稱魔幻劇情。這麼多家長為什麼要請願讓妞妞轉學呢?因為妞妞家與班主任的教育理念不同,再加上家長時不時地不服從學校管理,雙方産生了矛盾,而且矛盾越來越突出。
舉兩個例子。一次是妞妞作業沒得A被留堂,家長直接闖入學校接走孩子,稱“沒必要一直得A”。還有就是,妞妞家長認為學校布置作業過多,多次提出反對意見。
從大的層面來說,妞妞的家長對待孩子學習方面并沒有錯啊。當前,國家有關部門就一直提倡義務教育階段要給孩子減負,何況妞妞還在小學低年級階段。但是,其他家長卻以妞妞家的教育理念和班級其他人不同,就要求其轉學。
其實,仔細分析發現,“教育理念不同”的理由并非站得住腳,根據當地通報,根子還是班主任的問題。請願書也好,孤立孩子也罷,都是其班主任翟老師在背後指使,讓家委會表達其意願,給妞妞家和學校施壓。畢竟,小學階段,哪個班上沒幾個不願意接受高強度學習的孩子?家長會聯名讓其轉學?
按常情,家委會和家長當然要和班主任搞好關系,主要是為了不得罪班主任,迫于壓力不得不簽,怕被班主任“穿小鞋”。于是,大家也有了一種從衆心理,簽了不一定是什麼壞事,而不簽的後果,妞妞家被報複的事,就近在眼前。
班主任“挾孩子以令家長”,這位老師,顯然師德師風上就站不住腳。現在他被全區通報批評、撤銷年級組長職務、取消“市級名班主任”稱号,是非曲直就有了公論。
可以肯定,請願書是無效的,接受義務教育是每個适齡學生的平等權利,任何人不得剝奪。然而,除妞妞家長外,還有1位家長拒絕簽字,不得不說應該給他點贊。在這種是非中,堅持了原則。
教育可以理念不同,孩子花開有早有晚,但是正直作為一種品質,卻是孩子人生的底線。在這件事情中,受傷害的不隻是被孤立的妞妞,其他那些純潔無瑕的孩子,從這些沖突和矛盾中,是不是被帶歪了?有沒有接受到正面的教育和引導?
作為家長,是教育的第一責任人,其言行也是孩子學習的榜樣。做父母不需要考證,但做父母肯定要有原則,有正确的“三觀”。那位沒有簽字的家長,無疑給了孩子一個良好的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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