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浙江在線
很多時候我們經常會因為疏忽
或工作繁忙等原因
忘記自己愛車過了年檢的時間期限...
近日
浙江多人的朋友圈熱傳這樣一條通知:
在一些公衆号也能看到這些消息:
這個消息是真的嗎?
交警明确表示:是謠言!!!假的!!!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三章其他規定中第四十九條:
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在機動車檢驗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内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檢驗合格标志。申請前,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将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機動車未按規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車輛管理所系統不會自動鎖定檔案。交管部門近期沒有發布有關車輛年檢改革的新規!車輛年檢規定沒有變化!
車輛年檢小常識
1 逾期未檢将被處罰
機動車逾期不參加檢驗繼續上路行駛的,被交警部門查扣将面臨200元罰款、扣3分的處罰,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内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标志的機動車将強制報廢。
2 逾期未檢将被拒賠
同時,逾期未進行檢驗,除了因無法提供車輛檢驗合格憑證而被罰款外,發生交通事故後,保險公司還可能會拒絕賠付。
3 車輛年檢
對于6年以内的免檢車輛,每兩年需要申領檢驗合格标志,仍無需到檢測站上線檢驗。6-10年的,每兩年到檢測站上線檢驗一次(即10年内第6年和第8年需要上線檢驗)。10-15年的,每年檢驗一次。15年以上的,每半年檢驗一次。
不信謠、不傳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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