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華榮律師事務所每天都能收到來自各地的咨詢,對咨詢的問題,律師們給予了回複。我們整理了部分有典型性的問題,在這裡與大家分享。
問:丈夫有家暴,我想離婚,但他不同意,協議不成,我該怎樣辦?
答複:如果配偶有家庭暴力,要留心收集證據,比如居委會證明、報警記錄、醫院病曆、鄰居作證等,如果有證據,那麼起訴到法院後,法院判離的可能性就比較大。
問:房子是男方婚前全款買的,寫的是夫妻雙方的名字,但後來協議離婚,約定财産各自歸各自,雙方默認房子是男方的,但沒有對房産進行進一步處置。現在前妻走了,男方再婚,想對房産重新處置,将證上前妻的名字改為二婚妻子,怎麼辦?
答複:這種情況需要前妻配合除名,或者打官司确權。
問:單位沒給交保險,工作兩年多,現在懷孕了。請問有産假嗎?
答複:産假是法定的,但如果沒交保險,不能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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