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搞明白這個事兒,需要從木星開始說,木星,也就是歲星,大約12年又回到同一天區,古人将黃道帶均勻地分成12個等份,使冬至點處于其中某一等份的中點。然後按照歲星在天空移行的方向,即由西向東分為12個等份,即稱為“十二次”。歲星在某次,就是某年,稱為歲在某次。這就是歲星紀年法。
歲星紀年法存在一些困難。這些困難主要是:歲星在星空背景上移行的速度不均勻,有時還會産生“逆行”現象,這樣用實際的歲星位置來紀年就很不理想。另外先有的十二辰順序與歲星運行方向相反,因此人們另外假想一個“太歲”,這樣一個理想的天體。它與歲星運行方向相反,即從東向西,也是12年1周天,卻速度均勻。太歲和歲星保持了大體上一緻的對應關系。
古人将周天劃分為“十二辰”。将周天劃為十二等份,以四方點之正北點為中心的那一辰稱為“子”,按由東向西,依次為子、醜、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十二辰。這樣就形成,子年太歲在子,醜年太歲在醜,卯年太歲在卯,寅年太歲在寅,辰年太歲在辰,巳年太歲在巳,順此類推。
一周天的十二地支,在空間與時間上是相互配合的,即在天為時間,在地位空間或方位。所以,所說的太歲,實際上是指這一年年支所臨的方位。
古人視太歲視為一年的神,它其所臨的方位是絕對的尊位。所以說太歲某年在某方,這一方為尊位,是不能動土或進行破壞性作業(連釘釘子或按圖釘都不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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