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哄擡口罩價格被查

圖文 更新时间:2024-07-21 03:22:56

哄擡口罩價格被查?市場監管總局為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提供保障,市場監管總局印發《關于堅決維護防疫用品市場價格秩序的公告》,要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加強對口罩等防疫用品的價格監督檢查,查處價格不法行為,維護疫情防控市場秩序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加大監管執法力度,從嚴從重從快查處了一批案件現公開曝光一批哄擡口罩價格的典型案件,今天小編就來聊一聊關于哄擡口罩價格被查?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哄擡口罩價格被查(哄擡口罩價格罰)1

哄擡口罩價格被查

市場監管總局為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提供保障,市場監管總局印發《關于堅決維護防疫用品市場價格秩序的公告》,要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加強對口罩等防疫用品的價格監督檢查,查處價格不法行為,維護疫情防控市場秩序。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加大監管執法力度,從嚴從重從快查處了一批案件。現公開曝光一批哄擡口罩價格的典型案件。

一、1月26日,天津市津南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對天津市旭潤惠民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柳盛道分公司進行檢查。經查,當事人借口罩等防疫用品需求激增之機,以12元/隻購進KN95口罩并擡高至128元/隻銷售;以進價15.2元/盒購進片仔癀防霧霾口罩(成人1隻裝)并擡高至58~78元/盒銷售。津南區市場監管局當即對當事人立案,經全面調查有關事實,認定當事人的行為違反《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構成哄擡價格的違法行為。1月27日,津南區市場監管局将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送達當事人,拟處以30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并将當事人哄擡價格涉嫌經濟犯罪有關線索移送公安部門。

二、1月22日,上海市普陀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對位于桃浦路313号快客便利店進行檢查,發現當事人從1月21日開始,以69元/袋的價格從其他便利店購進PITTA口罩(三隻裝),借口罩等防疫用品需求激增之機,在“美團外賣”平台上以198元/袋的價格對外銷售。當事人行為涉嫌構成哄擡價格的違法行為。普陀區市場監管局已對此行為立案調查,将于近期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三、1月28日,湖北省黃岡市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對黃岡市黃州區普瑞康大藥房進行檢查,發現當事人借口罩等防疫用品需求激增之機,在1月22日至27日将N95口罩的售價從19元擡高至35元,涉嫌構成哄擡價格的違法行為。黃岡市市場監管局正按照執法程序對該案事實進行全面調查處理,将于近期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四、1月23日,福建省晉江市市場監管局對晉江市東南醫藥藥店連鎖紫帽分店涉嫌哄擡價格的行為開展調查。經查,當事人借口罩等防疫用品需求激增之機,将進價為0.85元/包的一次性口罩(10個裝),從日常3元/包的售價大幅提價到20元/包,涉嫌構成哄擡價格的違法行為。晉江市市場監管局已對此立案調查,正按照執法程序進行全面調查處理。

五、1月26日,江蘇省新沂市市場監管局根據群衆舉報對徐州聚合隆商貿有限公司新沂市協和大藥房有限責任公司分公司進行檢查,發現當事人借口罩等防疫用品需求激增之機,将單隻裝一次性口罩由1元/隻逐步漲價至5元/隻銷售。當事人行為涉嫌構成哄擡價格的違法行為。新沂市市場監管局正按照執法程序對該案事實進行全面調查處理,将于近期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六、1月27日,浙江省諸暨市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對諸暨市隆基醫藥連鎖有限公司天晴大藥房開展檢查。經查,當事人在1月22日—26日期間借口罩等防疫用品需求激增之機,将進貨價為12.5元/包的口罩以40~50元/包不等的價格在其經營場所内銷售。當事人涉嫌構成哄擡價格的違法行為。諸暨市市場監管部門于當日對其立案調查,并将于近期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七、1月24日,甘肅省武威市涼州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對武威市涼州區益生堂大藥房開展檢查。經查,該店将前一日進貨價為15元/隻的KN95折疊式防顆粒物呼吸器以30元/隻的價格銷售,将前一日進貨價為10元/包的一次性使用口罩以20元/隻的價格銷售。當事人構成哄擡價格的價格違法行為。涼州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上述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11350元,并處罰款56750元。(總台央視記者 李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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