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東林夕亭,你有故事,就來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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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每天講愛情,談戀愛,可你有沒有想過這個最原始的問題:“愛情是什麼?”别指望我告訴你答案,這個問題沒有标準答案,因為每個人對愛情的理解不一樣,我說的,未必是你想的。反正,如果從字面上去解讀,那隻需要把這兩個字拆開就好:愛,是兩個人互相深度的喜歡;情,是将這種喜歡聯系在一起的紐帶。從這層意義上去理解,那我們不難知道,愛情的重點在于“愛”,沒有愛,一切都無從談起。愛情中的“愛”有多少,決定了愛情的寬度。而愛情中的“愛”能持續多久,就決定了愛情的長度。如果愛着愛着不愛了,那愛情也就不存在了。
前幾天,琪琪就找我聊了愛情的長度問題。她突然發來信息說,“東林,我悟出了一個關于愛情的真理。”
我很好奇,問她是什麼,她說,“愛情,如魚飲水冷暖自知,不愛了就該放手了!”
我還以為是什麼真理,這個我早就知道啊!不過我并沒有說我知道,而是問她是怎麼悟到這一點的。
她說,“不是有句名言叫‘愛情從愛情中來’嗎?我悟出這一點也是從愛情中來,因為我又分手了。”
好一個“又”字,這已經是她第三次分手了。她每一次分手都會來找我聊天,不過相比前兩次分手來說,她這一次的分手,似乎并沒有受什麼影響,感覺狀态很好,還有點炫耀的成分。
她第一次分手時哭得很慘,說她深愛的男朋友不愛她了,跟她無情地分手,怎麼都挽留不住。把她勸住之後,她才詳細說她的那段愛情。總得來說就是一段愛着愛着不愛了的愛情。一開始兩個人很恩愛,但是戀愛兩年之後,男人變心了,不愛她了,愛别人去了,跟她提出了分手。她不同意,覺得自己還愛着他,覺得他不能那麼随便不愛了。于是就一直鬧,一直挽留,最後還是沒挽留住,被抛棄了。
她第二次分手時唉聲歎氣,說她有點理解前任當時跟他分手時的狀态了。她和第二任男朋友一開始感情很好,但是愛着愛着就沒感覺了,她明顯感覺到自己不愛他了,覺得愛情沒意思了,就提出了分手。可是,她的第二任男朋友跟她第一段愛情時的狀态一樣,還愛着她,不同意分手。她當時想着自己不能像前任那麼無情,在第二任男朋友的挽留下,她留了下來。可是總感覺兩個人是在湊合着戀愛,成了一年,她實在受不了了才跟他分手。
她第三次分手沒有哭得很慘,也沒有唉聲歎氣,而是告訴我她悟出了一個愛情道理,我真的想知道她是什麼想法。
我問她,“這次分手怎麼不哭了?怎麼不歎氣了?又是因為什麼分手?”
她反問我,“東林,你到底有沒有認真聽我說話?我不是說了嗎?愛情,如魚飲水冷暖自知,不愛了就該放手了!就是那麼簡單啊!有了前兩次愛情的教訓,我這一次學乖了。這一段愛情跟第二段愛情一樣,愛到中途我覺得我不愛了,怎麼都沒辦法再愛了,所以不想再像之前一樣拖泥帶水了,就果斷分手了!果斷分手的感覺原來那麼痛快,感覺自己毫無牽挂,回想自己之前的那兩段愛情,感覺自己好傻,早就應該這樣果斷。就這樣頓悟出了那個道理!我想,聰明的女人應該都會明白這個道理!”
我誇了她幾句,她開心得跑去玩了。這樣也挺好,早點明白這個道理,就會早點擺脫愛情的束縛。她所說的那個悟出的道理,以及她分手時的做法,看似很随便,其實對待愛情,不本該如此嗎?愛就是愛,不愛就是不愛。兩個人能一直愛下去當然要愛下去,愛到中途不愛了,再勉強在一起,那就是湊合了。
就像我們開頭時說的一樣,愛情中的“愛”能持續多久,就決定了愛情的長度。她的愛隻持續到一半就沒了,那愛情的長度也就到這了,到了該分手的時候了。說得簡單粗暴一點就是:愛情沒有“愛”了,那就該分手了!
這種說法可能會讓很多人難以接受,但不管你接不接受,愛情本就如此。不管兩個人愛到中途誰不愛了,那愛情都沒有繼續下去的必要了,因為兩個人沒辦法再互相愛,沒有了愛的禮尚往來,硬要繼續在一起,那就是湊合。
放眼去看所有最後走向分手的愛情,都逃不過這個道理。不管是兩個人鬧矛盾了也好,不管是其中一個人背叛了愛情也好,不管是什麼問題,歸根結底是愛到中途沒有“愛”了,這個時候若是不分手,那就會陷入一種拖泥帶水的狀态,拖到最後依然是分手。既然如此,不如當初果斷一點分手,也不會有太多痛苦。
上一篇文章中我們也提到了,愛情應該是自由選擇的,你有權利選擇一個人一直愛下去,你也有權利愛着愛着不愛了。雖然這種說法放到愛情中會顯得無情,但是從單個人的角度來說,就是如此。你和一個人戀愛,她就是愛到中途不愛了,你能有什麼辦法?同樣的,你和一個人戀愛,你愛到中途不愛了,對方勉強你繼續愛,你會愛嗎?愛情中一旦有了勉強的成分,真的撐不了多久就會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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