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大家解讀魯迅的短篇小說《孔乙己》,這篇被莫言譽為“一句話寫盡主人公尴尬處境”的小說因其上了中學課本而廣為人知,孔乙己落魄悲慘的命運也在廣大讀者腦海中烙刻了深深的印記。這篇小說寫盡了中年邊緣小人物的悲哀。
阿城說,中國藝術的高雅精神傳之在詩。中國詩一直有抒情、韻律、意象的特點。“意象”裡,“意”是催眠的結果,由“象”來完成。小說要入詩的意識,才能寫得既不脫俗又脫俗。《紅樓夢》将詩的意識帶入世俗小說,成為中國世俗小說的一響晨鐘,氣長且綿,多少後人臨此帖,隻有氣短、濫和酸。近代以來,将小說詩化,魯迅是很好的例子,你們不妨再從《狂人日記》到《孤獨者》回憶一下,也許有些體會。魯迅早期寫過《摩羅詩力說》,已見心機。
阿城說得比較繞,大意是說,繼曹雪芹《紅樓夢》之後,唯一将詩之意象寫入小說的,魯迅一人而已。
以上為引磚之玉。
小說一開始講述了“我”的處境。其實我也是個邊緣小人物。我從十二歲起,便在鎮口的鹹亨酒店當夥計。由于樣子太傻,侍候不了長衫主顧:長衫主顧是酒店大客戶,不是店鋪老闆,便是鎮裡鄉紳,非富即貴。這幫人踱進店裡,要酒要菜,慢慢坐喝,消費幾十上百文不在話下,不像外面那些短衣主顧,花四文錢買一碗酒,連一文錢的茴香豆都不舍得吃。侍候一個長衫主顧,相當于侍候短衣主顧好幾個。我不僅侍候不了長衫主顧,就連短衣主顧也侍候不了,在酒裡羼不了水,掌櫃很不滿意,“便改為專管溫酒的一種無聊職務了”。
我從此便整天站在櫃台裡,專管我的職務。雖然沒有什麼失職,但總覺得有些單調,有些無聊。掌櫃是一副兇臉孔,主顧也沒有好聲氣,教人活潑不得;隻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幾聲,所以至今還記得。
我跟孔乙己一樣,都是邊緣小人物。我是少年邊緣小人物,他是中年邊緣小人物。我老闆不待見,同事看不起,顧客給臉色,每天過得單調沉悶,鮮見笑容。隻有孔乙己來了,我才能跟着别人笑幾聲。
同是邊緣淪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識。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長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臉色,皺紋間時常夾些傷痕;一部亂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雖然是長衫,可是又髒又破,似乎十多年沒有補,也沒有洗。他對人說話,總是滿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因為他姓孔,别人便從描紅紙上的“上大人孔乙己”這半懂不懂的話裡,替他取下一個綽号,叫作孔乙己。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長衫的唯一的人”,這句被莫言譽為神來之筆,“一句話寫盡主人公的尴尬處境”,也給孔乙己的邊緣地位定了調,就像蝙蝠,會飛卻不是鳥,長牙卻不是獸。孔乙己用文言與人交流,竭力顯示自己是個讀書人。其實我們文言分離,寫字用文言,說話用白話。所以才有後來的白話文,“白話白話,明白如話”,将寫字和說話合二為一。現在我們寫字和說話,基本上沒啥區别了。
孔乙己姓孔,有大名,但是沒人叫他大名,而是給他起了“孔乙己”的綽号。孔乙就是孔子,孔子排行老二,乙排十大天幹第二,故名。己是自己。“上大人孔乙己”是說,上古以來的大人,隻有孔子自己。人們給孔乙己起了聖人的名号,戲谑調侃意味極濃。
孔乙己身穿長衫,雖然又髒又破;喜歡拽文,雖然半懂不懂:這是他作為讀書人最後的倔強。
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有的叫道,“孔乙己,你臉上又添上新傷疤了!”他不回答,對櫃裡說,“溫兩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錢。他們又故意的高聲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東西了!”孔乙己睜大眼睛說,“你怎麼這樣憑空污人清白……”“什麼清白?我前天親眼見你偷了何家的書,吊着打。”孔乙己便漲紅了臉,額上的青筋條條綻出,争辯道,“竊書不能算偷……竊書!……讀書人的事,能算偷麼?”接連便是難懂的話,什麼“君子固窮”,什麼“者乎”之類,引得衆人都哄笑起來:店内外充滿了快活的空氣。
這段描述非常傳神。孔乙己寒酸落魄,社會地位低下,人人欺負他,取笑他,他無視,他争辯,卻無濟于事,成了别人眼中的笑話。
聽人家背地裡談論,孔乙己原來也讀過書,但終于沒有進學,又不會營生;于是愈過愈窮,弄到将要讨飯了。幸而寫得一筆好字,便替人家鈔鈔書,換一碗飯吃。可惜他又有一樣壞脾氣,便是好喝懶做。坐不到幾天,便連人和書籍紙張筆硯,一齊失蹤。如是幾次,叫他抄書的人也沒有了。孔乙己沒有法,便免不了偶然做些偷竊的事。
孔乙己原來讀過書,說明家裡經濟條件曾經不差,隻是不知什麼原因,從小康堕入了困頓;終于沒有進學,其實并不丢人,而是讀書人的常态。魯迅的弟弟周作人在《知堂回想錄》中寫過,整個紹興縣有五百名考生,每年考上秀才的隻有五十個,即使每年不新增,五百人都考上,也得十年以後,何況不新增是不可能的。秀才很難考,魯迅和周作人都考過,雙雙名落孫山。
不會營生。周作人在《知堂回想錄》中也寫過,紹興讀書人考不上秀才,隻有兩條路,一是去店鋪當夥計,從記賬賣貨做起,慢慢發展;一是進縣衙做幕僚,也就是“紹興師爺”。不論做生意還是做幕僚,都需要一個好頭腦,精明靈活,可惜孔乙己是個隻會讀死書的腐儒,頭腦迂緩,幹不了這兩個營生。
幸而寫得一筆好字。當時的讀書人,首要一項本領,就是寫一手好字。這種字體叫作“館閣體”,方方正正,跟現在的印刷體差不多。考試的時候,考生寫錯一個字,塗改一個字,或者出格(寫在格外)兩個字,考官直接就扔進廢紙簍了。現在人學的知識太多,缺乏寫字訓練,科舉時代,寫字是必修課。
本來天無絕人之路,孔乙己靠寫一手好字,給人抄抄書,也能勉強混個溫飽,也能湊合娶妻生子,謅幾句歪詩,刻幾枚閑章,慢慢地進入讀書人圈子,穿幹淨長衫,踱進酒店,坐着喝酒,傲視短衣幫。
可惜他又有一樣壞脾氣,便是好喝懶做。不過讀書人的事,不能叫好吃懶做。自從魏晉以來,很多讀書人養成一個風度,便是“疏懶”。陶淵明在家種地,“常言五六月中,北窗下卧,遇涼風暫至,自謂羲皇上人。” 諸葛亮在家種地,大中午躬卧不起,還作詩“大夢誰先覺”。孔乙己沒學會讀書人的勤勉精進,卻學了一身疏懶的壞習氣。
孔乙己沒有法,便免不了偶然做些偷竊的事。孔乙己争辯,“竊書不能算偷……竊書!……讀書人的事,能算偷麼?”接連便是難懂的話,什麼“君子固窮”,什麼“者乎”之類,引得衆人都哄笑起來。
孔子說,君子固窮,小人窮斯濫矣。隻有君子才能固守窮困,小人守不住。孔乙己給自己辯解,我不是君子,守不了窮困。奈何這些短衣幫聽不懂。
孔乙己喝過半碗酒,漲紅的臉色漸漸複了原,旁人便又問道,“孔乙己,你當真認識字麼?”孔乙己看着問他的人,顯出不屑置辯的神氣。他們便接着說道,“你怎的連半個秀才也撈不到呢?”孔乙己立刻顯出頹唐不安模樣,臉上籠上了一層灰色,嘴裡說些話;這回可是全是之乎者也之類,一些不懂了。在這時候,衆人也都哄笑起來:店内外充滿了快活的空氣。
俗話說,罵人不揭短,打人不打臉。孔乙己讀書未成,最怕别人提這茬,但是大家哪壺不開提哪壺,故意揭傷疤,罵他“半個秀才都撈不到”。其實如上所述,秀才非常難考,考不上并不丢人。但是孔乙己以此為恥,極力争辯,帶給大家很多歡笑。
在這些時候,我可以附和着笑,掌櫃是決不責備的。
魯迅先生是小說大家,絕無閑筆,一句“我可以附和着笑”,便把他的邊緣處境寫得入木三分。從這句可以看出,我在酒店處境艱難,連笑都是奢侈,一笑,掌櫃便要責備,因此沒有孔乙己的日子,我連笑都不敢笑。
接着便是孔乙己教他茴字的四種寫法。據周作人在《魯迅小說裡的人物》描述,這事真實存在。孔乙己原型姓孟,人們都叫他“孟夫子”。孟夫子當然沒有孔乙己混得那麼慘,溫飽還是能解決的,隻是有點迂腐而已。這位孟夫子為了刷存在感,喜歡賣弄學問,經常寫些生僻字跟别人探讨。
紹興城有個“亦然先生”,生活貧困,為謀生計,隻得去賣燒餅油條。他既不肯脫下長衫,又不願大聲叫賣,隻好跟在别的小販後面。小販們吆喝一次,他便低低叫一聲“亦然”,令人啼笑皆非。孩子們見他身穿長衫,手提貨籃,叫着使人不懂的話,于是圍着哄笑起來,異口同聲叫他“亦然先生”。“亦然先生”賣完大餅油條,就緩緩地踱到鹹亨酒店,掏出幾枚銅錢,要一碗酒,一碟茴香豆,慢吞吞地邊喝酒,邊津津有味地嚼着茴香豆。
有幾回,鄰居孩子聽得笑聲,也趕熱鬧,圍住了孔乙己。他便給他們茴香豆吃,一人一顆。孩子吃完豆,仍然不散,眼睛都望着碟子。孔乙己着了慌,伸開五指将碟子罩住,彎腰下去說道,“不多了,我已經不多了。”直起身又看一看豆,自己搖頭說,“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于是這一群孩子都在笑聲裡走散了。
“多乎哉?不多也。”出自《論語》。孔子跟學生說,我少亦賤,故多能鄙事。我小時候很窮,學會很多謀生手藝。孔子多能的“鄙事”,就是短衣幫幹的活兒:版築(版土築牆),抹牆(孔子說糞土之牆不可污,可見懂行),種田種菜(有學生曾向他請教相關技術,被他斷然拒絕),做生意(據何新考證,孔子很有商業頭腦,周遊列國就靠做生意賺錢),還在喪禮上幹吹鼓手。又說,君子多乎哉,不多也。貴族子弟錦衣玉食,用不着學這些謀生手藝。孔乙己雖然不是君子,但也不願意去做“鄙事”。
孔乙己是這樣的使人快活,可是沒有他,别人也便這麼過。
這句跟“孔乙己是站着喝酒穿長衫唯一的人”一樣,也是神來之筆。孔乙己是别人眼中的笑料,來了,被人調侃戲弄;不來,别人當他空氣。
接着便是孔乙己最後一次出場。作家餘華說,魯迅的小說需要内行看,外行看不出門道。他最早寫作,也看不出魯迅小說有多好。成名二十年後,有一天躺在床上,閑來無事,順手拿過一本魯迅的小說看,便翻到這篇《孔乙己》。看到這裡,合上書,他想,魯迅一定要安排孔乙己最後一次出場,如果不安排,他便不是一流小說家。安排不好,他也不是一流小說家。然後翻開書,繼續看,看完,擊節贊賞。魯迅的确名不虛傳。
他說,一個讀者,看不出這個安排有多好,但是一個作者,一定能看出來,一定要看出來。如果看不出來,說明你還欠火候。
中秋之後,秋風是一天涼比一天,看看将近初冬;我整天的靠着火,也須穿上棉襖了。一天的下半天,沒有一個顧客,我正合了眼坐着。忽然間聽得一個聲音,“溫一碗酒。”這聲音雖然極低,卻很耳熟。看時又全沒有人。
未見其人,先聞其聲。孔乙己身材高大,我卻沒看到他。沈從文告誡汪曾祺,寫小說要“貼着人物寫”,不要跳出來寫。《孔乙己》這篇小說,是以我的視角寫的。怎麼安排我,是個必須解決的問題。解決不好,這篇小說便不是一流的。魯迅的天才創作才能,由此可見一斑。
站起來向外一望,那孔乙己便在櫃台下對了門檻坐着。他臉上黑而且瘦,已經不成樣子;穿一件破夾襖,盤着兩腿,下面墊一個蒲包,用草繩在肩上挂住;見了我,又說道,“溫一碗酒。”
我還是個孩子,坐着看不見他,隻能站起來,雙手撐在櫃台上往外看,原來孔乙己就在櫃台下坐着。孔乙己已經不穿長衫,改穿短襖了;已經不能站着喝酒了。
我溫了酒,端出去,放在門檻上。他從破衣袋裡摸出四文大錢,放在我手裡,見他滿手是泥,原來他便用這手走來的。不一會,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說笑聲中,坐着用這手慢慢走去了。
孔乙己已經吃不起一文錢的茴香豆了。
回到本文開篇,阿城說,魯迅的小說有詩的意象,孔乙己身穿長衫站着喝酒這個意象便深入人心。
這篇小說是我的回憶。我十幾歲在鹹亨酒店當夥計,過了幾年,長大了,離開鹹亨酒店,離開紹興老家,漂泊異鄉謀生。二十多年以後,我孤身一人坐在吊死過人的寓所,閑極無聊,點了一支煙,喝着朋友從家鄉捎來的茶,忽然想起往事,想起了孔乙己。
此時的我也到了孔乙己當時的年齡,也成了孔乙己一樣的“士人”。我和孔乙己一樣孤獨寂寥,無人傾訴,每天靠拓古碑抄佛經打發時間,幹些和孔乙己教我的茴字有四種寫法異曲同工的沒有什麼用沒有什麼意思的事。我如置身毫無邊際的荒原,感到寂寞凄涼,寂寞如大毒蛇,纏得我無法呼吸。
幸運的是,我沒有活成像孔乙己一樣的人。我靠自己的勤勉和隐忍,走出了一條人生坦途。
人生苦短,路阻且長,除了奮進,别無他法。
魯迅是個非常偉大的作家,他用超卓的天才和勤奮寫下上千萬字的文學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小說、雜文、散文、詩歌、譯著等等。
魯迅的文章,冷靜,清醒,犀利,溫厚。少年人讀魯迅,隻覺有趣好玩;中年人讀魯迅,方知深邃高遠;老年人讀魯迅,徹悟豁達通透。品讀魯迅,神交魯迅,收藏魯迅,這是每個中國人的必備功課。
讀遍人間萬卷書,不讀魯迅也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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