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簽約和未簽約的差異? 資料視頻“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當事人出獄視頻來源:新京報我們視頻,接下來我們就來聊聊關于論簽約和未簽約的差異?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參考一二希望能幫到您!
資料視頻。“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當事人出獄。視頻來源:新京報我們視頻。
立下“不可能打工”flag的周某,出獄了。可出了“牢籠”的他,卻很難逃出某些人設下的“網紅囚籠”。
據報道,周某出獄的當天,除了他的家人,網紅經紀公司也來到了現場,“200萬簽約”、“綜合開發”、“直播提成”、“豪車轟鳴”……這一切讓周某的親屬們有些困惑。據了解,有30多家網紅、直播公司想簽周某。
周某大概想不到,自己的命運曲線可能因此迎來“翻轉”:入獄之前,他窮困潦倒,可出獄後,他卻能手握命運迅速翻盤的機會。用周星馳那句話形容這就是,人生的大起大落,實在是太刺激了。
周某被衆多網紅、直播公司追捧,直接原因是他身上的“網紅體質”。四年前,他那句讓人錯愕的“語錄”——“這輩子不可能打工的,做生意又不會做,就是偷這種東西,才能維持得了生活”,成了段子梗式的存在。到後來,他的個性中與社會經驗沖突的那一面,也讓他被賦予了更多的社會定義,這些定義依附于周某而存在,卻早已超脫了他本人。
也因如此,在網上,有給他起的各種綽号,有他的表情包和PS出來的各種圖,有他頭像的T恤……雖然他因服刑而不在“江湖”,可網絡上仍流傳着他的傳說——雖然“熱鬧是他們的,與他自己無關”。
那些網紅、直播公司看中他,顯然也是看中他的“新聞熱度”。蹭熱度、靠熱點,本沒有什麼問題,問題是,得看看蹭的是什麼熱點。
從理論上講,周某刑釋過後,就已不再是戴罪之身,那些劣迹隻能算是“前科”。他如果能通過做網紅實現出獄後再就業,擺脫靠偷維持生計的局面,也是好事。而網紅公司能給他提供就業機會,帶着他洗心革面之餘,自己也賺上一筆,那也未嘗不是好事。
看上去是兩利之事,是挺正能量的情形,可這裡面有一點恐怕難以否認:他們争着想簽周某,隻是看中他的紅。這句話有兩層意思:他們隻在意他現在的紅,卻不在意他為什麼而紅;他們隻在意他現在的紅,至于周某熱度過後會不會繼續追捧,答案很可能是否定的。
首先,他們如果真的是為了周某好,至少應該給周某些喘氣的時間,讓周某出獄後在社會多方幫扶下先融入社會,而不是他剛出來就送上“肥約”,那樣很可能讓他再度迷失。
最簡單的道理是,周某可以憑着改過自新後的形象回歸社會,但不該憑着“原有人設”賺大錢——那傳遞出的價值導向就是病态的,也會鼓勵更多人效仿周某的“前半生”。
其次,他們砸重金想簽周某,一副急着消費的吃相已顯露無遺。可如果周某不火了呢?大概率是将他迅速抛棄。
這不是杞人之憂:從“犀利哥”程國榮到“流浪大師”沈巍,哪個都曾被追捧,可網絡時代熱點人物的熱度嘗鮮期有限、新聞半衰期很短,大家很可能看着看着就膩了,而當熱點一切換,那些蹭熱點的企業感覺無熱點可蹭,也就對他們不管不顧了。就問下:誰還知道“犀利哥”和“流浪大師”現在在幹什麼?
周某剛出獄,最好的“迎接”方式,肯定不是被推進直播間、被消費,而是被“幫扶”着融入社會——據媒體報道,南甯五塘鎮司法所就表示,将為周某提供幫教,以幫其更好融入社會。這或許才是周某最需要的:“網紅”終有褪色的一天,隻有盡早融入社會,他才能洗心革面、涅槃重生。
而放過他,就是那些網紅、直播公司“最大的溫柔”。
□喻辛(媒體人)
編輯 胡博陽 實習生 張曉雨 校對 吳興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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