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胡長幸
視頻剪輯 胡長幸
實習生 沈逸飛
一輛二手摩托車在托運到目的地的過程中受損,寄件人要求物流公司賠償遭拒,理由是發貨單上備注欄裡寫了“保丢不保修”。這是武漢市民劉先生近期遭遇的煩惱。
3月12日,在極目新聞記者的協調下,雙方協商一緻,劉先生獲得賠償金,并被減免了運費。
二手摩托車托運時被損壞
3月8日,在武漢市黃陂區盤龍城開摩托車行的劉先生,應買家要求,将一輛售價13000元的二手摩托車托運至荊州市公安縣。至于物流,他選擇了以前合作過的某物流橫店大道店,包括運費和保值費一共200元。
“在正式發貨前,我對摩托車拍照和錄了視頻,外觀是好的,還抽空了汽油。”劉先生介紹,因為有事,他在看見物流工作人員用棉被包裹并捆好摩托車後,就先離開了,微信上給物流點老闆付了費用,随後收到對方拍照傳來的發貨單。
記者在劉先生提供的發貨單照片上看到,上面清楚打印了承運方、發貨時間、寄貨方、收件人、貨物等信息。其中,在貨物信息的備注一欄,寫着“保丢不保修”字樣,客戶欄沒有簽章。
結果到了3月10日,遠在公安縣的買家甘先生,打電話給劉先生,稱自己在當地物流點發現摩托車尾部的轉向燈、後坐闆、腳撐等部件出現變形或摔碎的情況,因此不能收貨,要求退貨或返修。甘先生還提供了相應的照片和視頻。
“發貨時完好無損,但送到那邊卻是損壞的,應該是運輸過程中出的問題。這些地方要修好,估計得2000元左右。”喻先生認為,這個費用得物流方補償。
物流以“保丢不保修”拒賠
3月10日,劉先生接到收件人的電話後,就向承運摩托車的物流點負責人張先生,以及該物流品牌的武漢售後服務電話投訴此事。
然而,他得到物流承運機構的反饋是:摩托車屬于異形物品,在收件人收貨前确實出現了損壞,隻是發貨單上寫明了“保丢不保損”,并且外包裝也不合格,因此無法賠償維修費。
根據劉先生提供的信息,記者11日聯系上這家物流點的負責人張先生。他表示,這次承運的摩托車出了問題,但是他不清楚是發生在哪個環節。以他自己的權限,隻能向劉先生退還運費,他以後還有物流需要時,費用可以優惠點。
他還介紹,以前為劉先生承運摩托車這類異形貨物時,一般會在發貨單備注欄裡注明“保丢不保修”,這是“行規”,劉先生托運過十幾次活動,單子上都是這樣寫的。
對此,劉先生承認,以前自己拿到的收貨單上确實有這樣的信息,不過因為貨物沒出啥大破損,就沒在意。“但是這次破損程度有點大,物流方不給賠償說不過去。”他不接受物流點提出的解決方案。
記者撥打該物流品牌的400全國服務電話,人工客服表示,客戶的托運貨物出現破損,可以通過他們的公衆服務号上傳資料、申請賠償。不過截至記者電話聯系時,後台還沒查到劉先生的申請理賠信息。
經媒體協調雙方達成調解
針對此事,記者采訪了湖北誠明律師事務所餘軍律師。
他介紹,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快件交給快遞公司,寄件人即與快遞公司簽訂了貨運合同,快遞公司作為合同中的承運方,應當保障快件的安全。如果快件發生了丢失或損壞,快遞公司須承擔賠償責任。
而根據《民法典》等法律規定,企業與用戶之間未對賠償事項進行約定的,對于購買保價的快件(郵件),應按照保價額賠償。對于未購買保價的快件(郵件),則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賠償。
他告訴記者,“保丢不保賠”隻是快遞行業的行規,該行規利用快遞企業相對于消費者的優勢地位,減輕或免除了己方責任,其在法律上其實是一種“格式條款”。
“寄件人可以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快遞公司為格式合同的提供方未根據公平原則采取合理方式向寄件人提請注意免除快遞公司責任的條款為由,主張‘格式條款’無效,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餘軍建議。
在記者和律師的建議下,劉先生向承運摩托車的物流公司進行了投訴。經過協商,劉先生與承運方張先生就理賠問題達成一緻,共計獲賠約一半的維修費用,其餘由劉先生自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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