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洛陽市偃師區。19時21分許,王某駕駛電動二輪車沿商都路由西向東行駛至杜甫路口時,與沿杜甫路由南向北逯某駕駛的轎車發生碰撞。該起交通事故導緻王某受傷,兩車受損。經偃師交警大隊事故處理部門調查認定:王某闖紅燈負該起事故的主要責任。
駕駛電動二輪車上路行駛
請您務必做到
各行其道
遵守各行其道原則、右側通行原則以及安全通行原則,騎行電動自行車要走非機動車道,不能在機動車道上行駛或逗留。
按照信号指示通行
在有交通信号燈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燈指示,下車推行、走斑馬線,盡量減少在馬路上的逗留時間;在沒有信号燈的路口,要注意觀察,确保安全後再通行。切記不可圖一時之快,抱着僥幸心理闖紅燈!
識盲區,避盲區
所謂盲區,是指駕駛員位于正常駕駛座位置,其視線被車體遮擋而不能直接觀察到的那部分區域。很多交通事故都是由駕駛人的視線盲區導緻的,特别是大型車輛,盲區會更多。
許多對盲區不甚了解的人總是抱持着“車能看見我”“車會禮讓我”的想法,即使大型車輛在側也試圖搶行,結果往往傷亡慘重。
被看見,更安全
夜間騎行,務必開啟車燈或在車尾、車身周圍醒目位置加貼反光标識。
洛陽交警提醒:生命安全無小事!廣大電動車駕駛人應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畢竟發生事故時電動車是較易受傷的一方。而如果是自己的責任造成了事故,所受的傷害和造成的經濟損失還将由自己來承擔。
來源: 洛陽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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