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年限50年與70年有何區别?目前,我們通常所說的房屋産權大緻分為:産權年限70年的住宅用地、産權年限50年的綜合用地和産權年限40年的商業用地,我來為大家講解一下關于土地使用年限50年與70年有何區别?跟着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目前,我們通常所說的房屋産權大緻分為:産權年限70年的住宅用地、産權年限50年的綜合用地和産權年限40年的商業用地。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産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也就是說,70年産權作為住宅建設用地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50年産權作為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根據各地不同的政策,存在續交土地出讓金、重新簽訂土地出讓協議獲得續期的可能性。而且50年産權的用水用電等生活成本一般會高于70年産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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