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書友要求,今天講的是:“之”字。
之,讀音zhī,始見于商代甲骨文,本義是往、到……地方去,常作代詞用,代替人或事物;.用在主謂結構之間,表示領屬關系,使變成偏正結構。
“之”字筆畫雖然不多,書寫難度卻不小。前面三個筆畫緊湊呼應,不要寫散,捺筆一波三折,要找準捺腳的位置。
首筆為右點(歐楷中偶有以豎點起筆),露鋒輕入,注意角度,落筆後稍壓筆毫随即緩提筆鋒收筆,收筆可略向左下帶出牽絲,引出下一筆畫;提筆起筆靠左,且低于點畫的收筆,落筆後即向右上方引毫出鋒,壓點筆底部而過,出鋒勿長;撇筆起筆稍高,與首點的起筆基本平齊,然後順着提筆的方向向左下行筆撇出,出鋒不要超過提畫的起筆;最後平捺舒展,順着撇畫的收筆方向落筆,然後稍向右上運筆,到提筆的起筆處下方開始向右下行,行筆漸重,到撇畫的起筆下方時稍頓再向右緩提筆鋒收筆,捺尖稍下壓。
“之”字的行書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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