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日本沒有去過富士山就像來中國沒有登過長城一樣,總讓人覺得有點遺憾!
富士山是日本國内最高的山,日本人心中當之無愧的聖山,也是日本重要的民族象征之一,被日本人民譽為“聖嶽”,也經常被稱作“芙蓉峰”或“富嶽”以及“不二的高嶺”,如今也是享譽全球。
富士山高3776米,因高度而産生的低溫導緻山頂積雪終年不化,形成“一座黑色的山,山頂一抹雪白”這樣耀眼的風景,因此也就引的無數人向往不已。
據統計,每年攀爬富士山的人達到30多萬,而每年的開放時間隻有兩個月,可想而知,加上每年在山腳下欣賞富士山的人,是有多少人想一睹富士山的美景了。
同時,富士山是世界上最大的活火山之一,自781年有文字記載以來,共噴發了18次,最後一次噴發是在1707年,此後休眠至今(300多年)。
2013年6月22日,富士山被第37屆世界遺産大會批準列入《世界遺産名錄》,它也成為了日本的第17處世界遺産。
富士山的名字常常會出現在各類日本傳統詩歌和歌曲中,還有一個關于富士山終年積雪不化的神話傳說:
據說,在日本古代的常陸國風土記中記載着有關富士山神和築波山神的傳說。
說是有一天,天神拜訪富士山神的住處,請求留宿,但是被主人以正在齋戒為由拒之門外。後來天神又去拜訪了築波山神,同樣請求留宿,結果受到了歡迎。
因此,此後築波山上人流不斷,而富士山卻遭到了終年積雪的懲罰。
然而,很多人不知道的是,同屬于世界文化遺産的富士山和我國的長城有一個極大的不同——長城屬于中國政府,而富士山的所有權可以說是和日本政府沒有半毛錢關系。
作為日本地标的富士山實際上是由日本政府租用的,它不屬于國有土地,所以日本政府每年都需要按規定向富士山的主人支付高昂的租金。
據報道,富士山山頂是富士山本宮淺的大社會,它是被用來祭祀富士山神的,因此,在富士山,除登山道外的 385 萬平方米土地和富士山的氣象台,均是為神社所擁有的。
富士山屬于私人,其實歸因于「德川家康的江戶幕府」,在之後的曆史中,德川家康又将它捐贈給了「富士淺間神社」,并在山上立祠來祭祀神靈。
所以,富士山自被發現起,其實大部分時間都是私有的。
這座山最早屬于德川幕府,後德川家康于106年将富士山捐贈給淺間神社,隻是在明治維新之後,于1871—1945年間,所有權曾被國有化過一段時間。
二戰後,日本全國曾被國有化的土地,紛紛又被歸還給民間,其中自然也包括了富士山——隻是山頂部分、山的所有權以獨特的地标性質及意義并沒有被很快歸還。
最後,在1974年,日本最高法院判決淺間神社重新得到山頂的所有權,至此富士山完全私人化,日本政府需要每年向神社支付租金的傳統也延續至今。
所以,富士山完全屬于私有土地,日本政府有的隻是租賃權,而不具有支配山的權利。
面對這樣的「國家向私人租山」的租約,一定會有許多人表示出乎意料、無法理解。
如果就這個問題,走上街頭去采訪,相信大多數人都會不假思索的說:這麼重要的地标性土地,政府怎麼可能允許私有呢?這樣管理上不會出現問題,不會亂套嗎?
然而事實上,富士山的私有化不僅沒有影響它的應有的美景,管理也并沒有出現任何問題,人們的觀光活動依舊井然有序的進行着。
而且,相比起富士山每年給政府帶來的旅遊收入,支出的租金不過是九牛一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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