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權亦有邊界,不是意味着維權就可以不擇手段,就可以為所欲為,就可以置公共秩序和他人的合法權益于不顧,近日,路南警方行政拘留一名擾亂公共場所秩序違法行為人。
2019年11月3日及11月4日,路南公安分局梁家屯派出所民警接到轄區物業報警稱:一男子對物業公司收取停車費不滿意便惡意使用汽車将小區南門堵住,造成其他居民生活出行不便。
接到報案後辦案民警立即趕到現場處置。民警看到,兩輛黑色的小型轎車和一輛白色吉普車停放在車庫的入口處,後面有大量車輛滞留。由于當時正處于下班高峰期,這三輛車把小區門口一堵,導緻整個小區的交通幾乎癱瘓,民警勸說該業主先把車挪到停車位,并對韓某其堵門的行為進行了批評教育,告誡其堵門是違法的,并告知其合理解決訴求。
2019年11月7日,路南公安分局梁家屯派出所再次接到物業報警:韓某再次使用黑色轎車将小區的南門口堵住。接到物業再次報警後,辦案民警立即趕到現場,辦案民警聯系了韓某,要求其恢複通道,同時警告他,這是違法行為。韓某仍然置若罔聞,拒絕将車輛開走。警告無效,民警遂聯系了拖車,将車輛依法暫扣回派出所,恢複了小區通行。
12月2日,辦案民警将違法行為人韓某在其家中抓獲。
經訊問,違法行為人韓某對其11月3日、4日、7日用私人汽車将小區南門堵住,造成其他居民生活出行不便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違法行為人員韓某已被行政拘留十日并處罰款伍佰元整。
路南警方提醒廣大市民,遇到糾紛或矛盾時,一定要理性面對,冷靜處理,不要采取過激的行為和手段表達自己的訴求,影響正常的社會治安秩序。
來源:平安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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