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們上班就是為了掙錢,可是難免會在工作中和上級發生矛盾,當然發生矛盾要和氣的解決,才是最好的辦法。霸州網友反映,與自己的主管發生工作上的矛盾,自己兢兢業業上班,卻被開除了,心裡很不舒服:
據霸州網友左先生(化名)說:我住霸州開發區附近,我在霸州一工廠上班,位置在開發區泰山路東側,香江道南側。我是從2021年12月28日幹到2022年8月15日。我的工作主要巡檢工作關注品質發現問題。大部分都是車間裡巡檢工作,加上倉庫的工作。我當時是簽了2年的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隻有一份。
2022年8月15日晚上,因工作原因和我的主管發生了口角,吵吵起來了,但是雙方都沒有罵人。他就把我開除了,也給我踢出了工作群。我說開除我可以,我先把這天班上完了。當天晚上領導給我們調解矛盾,但是我們雙方誰也沒服軟。
第二天早上我去找人事,我說工資你得給我結呀,7000多塊錢的工資。勞動合同不給我,辭退單也不給我,賠償金也沒有。她說勞動合同歸檔了,沒有辦法給我。還要給我換崗,說給我調解一下,我說這怎麼調解,我在這幹活兢兢業業的,把我開了,我心裡肯定不得勁,我說開我就開我,得把賠償金和工資給我,她說讓我回去等兩天。
之後我就去人事部門找負責人了,她說要起訴的話,你能保證你可以上訴嗎?如果給你開辭退單的話,說你不服從管理。我說沒關系,可以問任何人,她說讓我再等兩天給我結果。
這期間我一直找人事問這件事,一直讓我等。8月25日人事部門的人給我微信語音說,讓我回去辦離職,月底在給我結工資,再把工作的東西留下。我說工作的東西已經放下了。我是被開除的,為什麼讓我自己辦離職呢?
我希望能我把7000多塊錢的工資給我結清。當時簽了兩年的勞動合同,現在給我開除了,需要給我賠償金。
據該工廠老闆說:我不會不發給他工資的,我們有協議,勞動合同上寫的是,如果辱罵他人或打架就得開除,他辱罵他人了,還不聽從工作安排,所以公司才開除的他。如果他對我們的處理不滿意,可以去勞動局,該走法律程序就走法律程序。
針對左先生反映的問題,希望雙方能好好協商,解決問題。如果遲遲得不到滿意的解決,可以走法律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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