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敏
俞敏(1916-1995),字叔遲,天津人,語言學家。1940年畢業于輔仁大學國文系。曾任教于燕京大學、北京大學,1953年起任教于北京師範大學中文系,在古漢語音韻學、漢藏語比較、現代漢語語法等領域卓有建樹。著有《中國語文論文選》《經傳釋詞劄記》《俞敏語言學論文集》《俞敏語言學論文二集》《名詞、動詞和形容詞》《語法和作文》等。
《語法和作文》引論
俞敏
常聽見人抱怨,說現在不通的文章太多了,好些個做事多年的人也是一動筆就出毛病,年輕的學生更不用提了。為消滅這種現象,先得研究研究這些不通的毛病從哪裡來的。有一種可能是寫文章的人連話都說不清楚。這就等于說:不會把思想整理好了再說出來,毛病是腦筋不清楚。要治好這種毛病,得從整理思想入手。這個題目不在這本書的範圍之内。另外還有一種可能,那倒是極常見的,就是轉文轉出來的毛病。現在的不通的文章,十篇裡有九篇犯這種毛病。犯這種毛病的人多半都是生活經驗豐富,理論書念得也不少,所以犯語法毛病的,犯推理錯誤的毛病的情形并不多。不過他們對于怎樣寫缺乏正确的認識,拿筆寫起文章來常常寫得不怎麼通。
毛病大概有三種:
(一)喜歡用自己沒有真正懂得的詞。這些詞,自己沒有真懂,隻是為好奇就把它用上,這就出毛病了。比方,有人的文章裡有“放出一射光茫”。“芒”寫成“茫”,自然是因為沒有懂得“芒”和“茫”的分别。“一道”說成“一射”,恐怕純粹是好奇了。
(二)句子太長。句子是幹什麼的?是用來表情達意的。人的情意千變萬化,句子的長短也就沒有固定不變的規格。每種語言的結構,每個作家的風格也都不一樣。不過有一點該多考慮:寫文章和說話的目的既是要把意思傳達給别人,作者就該考慮到讀者的方便,讓讀者看了不覺着啰嗦、模糊;應該努力把意思傳達得清楚明白。所以說,句子盡可能短一點才好。
(三)組織得不好。咱們說一篇文章有層次,有條理,是指作者把材料組織得好,層次清楚,看的人就不覺得意思雜亂,搞不清楚了。要是組織得不好,就會得到相反的結果。
針對這三個缺點,咱們拟定這本書的内容,應該是消滅不通的現象,講些正确的作文方法。要講語法常識,也是選那些能夠用到作文上頭去的來講。
一、寫文章的精神——文章應該怎麼寫
為什麼要寫文章?為的是用文章記錄說話,好拿給不同地方的人或者不同時間的人看。文章就是寫到紙上的話。平常能把話說得清楚明白,寫到紙上也就是一篇好文章,就有差别也不過是粗糙點兒跟修飾點兒罷了。誰要是一寫文章就要轉文,覺着這跟說話完全不是一回事,一定得故意地“作”得跟說話不一樣,那樣想跟那樣做都是不對的。
(甲)既然寫文章不過是記錄說話,咱就可以先研究研究說話這件事有什麼作用。原來說話的用處不隻一種,底下咱分開說。
(1)傳達知識:科學書籍用的語言,多半是這一類的。
(2)影響别人的行動:比方我說“你把門開開”,有人聽見這話把門開開了,這話就發生作用了。我說“這叫什麼?”,有人把名稱告訴我了,這話也發生作用了。
(3)表達自己對聽話人的态度,像打招呼,問好。
(4)發抒自己的感情。
在科學書的文章裡頭前兩種占優勢,文學書裡頭後兩種占優勢。這個分法自然很粗,不過大緻的趨向是這個樣子,要把這兩種東西用颠倒了,就覺得不大得體。
機關幹部和學校的學生寫文章,比如作報告啦,下命令啦,寫筆記啦,差不多都是用前兩種,所以文體自然該跟科學書的文章接近;話說明白了就夠了,記下來就是幹幹淨淨的文章。
(乙)寫文章的主要目的,既然是傳達知識和影響别人的行動,所以那麼就該老老實實,不該亂用“詞藻”。一超過這個範圍,就不可避免地要産生副作用了。舊社會裡文人作文章,常産生底下這兩種副作用:
(1)誇大自己的長處。比方八股文本來就沒有内容,偏說是“代聖賢立言”,好像重要極了。這就是誇大。資産階級的廣告和宣傳一類的文章也是這樣的。
(2)隐瞞自己的缺點。文章的意思含糊,兜圈子,這樣就隐瞞了自己的缺點。
現在的幹部、學生用不着誇大自己的長處,隐瞞自己的短處。寫出文章來自然該說老實話,說“列甯式”的老實話。一誇大,一隐瞞,就收不到傳達知識、影響别人行動的效果了。
(丙)結論:關于寫文章的精神,可以記住“信言不美,美言不信”這兩句話。這裡的“信”是指老老實實,不誇大自己的長處,不隐瞞自己的缺點說的;這裡的“美”是指着有意求漂亮,弄到傷害了傳達知識的作用說的。
二、寫文章的三個基本原則
為了醫治上頭那三個毛病,這裡提出寫文章的三個基本原則。
(一)用基本詞 一種語言裡全部的詞總起來叫詞彙。詞彙裡最主要的部分叫基本詞,就是日常生活必不可缺的詞。漢語的基本詞有多少,現在沒有定論。恐怕得有三四千個。基本詞的核心是根詞(可以用來創造新詞),比方“人”“手”“水”“火”“土”是日常生活必不可缺的,當然是基本詞。“火”加上“車”“油”“藥”造出“火車”“火油”“火藥”來,這麼說,“火”也是根詞。這種東西數目不大,用處可很大。假使有人作文章在該用基本詞的地方不用基本詞,偏用一些稀奇古怪的詞,就等于自尋煩惱。
(二)造短句子 句子是說話的人用來反映客觀事物的單位。一個句子最好隻反映一個客觀存在的現象。有些個現象複雜點,那麼就該先把它分析成幾個單純的現象再說。比方,我手裡的粉筆掉了這個現象,要是仔細分析起來,可以分成:(1)拿粉筆的手沒有勁了,(2)松手,(3)粉筆掉到地下。要反映這三個現象,最好寫三個句子,大緻像底下這個樣子:“我拿着粉筆的手沒勁了。手一松,粉筆掉到地下了。”這麼用一句話反映一個客觀現象是最清楚的。上頭這件事,愛用長句子又不會用的人也許會造成這麼樣的一個句子:“由于沒有勁而松開一度拿着粉筆的手這件事實,使粉筆掉在地下了。”這樣的話啰裡啰唆,不清楚,當然更說不上漂亮。
(三)寫得具體,避免抽象 什麼叫具體,什麼叫抽象呢?咱可以舉一個例子:老虎、豹總名叫“野獸”,野獸和家畜總名叫“獸”,獸、鳥總名叫“動物”。那麼說“老虎”就比說“動物”具體,說“動物”因為它包括的東西太多,就有點兒抽象了。咱們說“武松打虎”,很具體,要把它抽象化就成了“人打野獸”,給人的印象就非常模糊、非常不具體了。
總之,該說白話,要清清楚楚地說白話。用“文雅詞”就會減弱了傳達知識、影響别人行動的主要作用。話怎麼說就怎麼寫,這樣做并不減弱文章的力量。不要用自己了解得還不透徹的文雅詞。比方“天冷了,我得做件棉袍了”,這句白話本來很好,偏有人嫌它不文雅,硬要說“天冷了,我得研究一件棉袍了”(這不是開玩笑,我确實聽見過這麼說話的)。這反倒不像一句話了。
三、組織文章的原則
(一)分析 要寫一件什麼事,一上來先觀察現象,再把它分析清楚,最後抓住核心。這樣寫,主題一定會鮮明地突出來。比方寫匈牙利足球隊踢足球。要是隻寫表面的現象,把每一個隊員的頭、腿都描寫一段,不但話太多,也不能說明匈牙利隊的好處到底在哪兒。這就是沒有深入地觀察,沒能分析。有人就較比内行,能抓住主要的關鍵,說明匈牙利隊的特長,比方說“傳球又低又快,集體行動作得好”,這就是抓住核心了。這麼寫出來的文章也許短,可并不是膚淺的。
(二)簡練 文章寫到怎麼樣才算好呢?要能夠恰到好處地表達自己的意思和感情。一個會寫文章的人應該懂得什麼該寫,什麼不該寫,不是什麼都寫。應該從與主題有關的材料裡頭選擇最精粹的地方寫,排好層次,抓住重點,做到簡單明白和清楚。如果有些話必須使讀者了解,寫出來又要打斷文章的思路,那麼可以用底下的辦法補救。
(1)自注,用括号括出來,或用夾行小字。
(2)加附件,必要的時候加圖表。
四、結論
寫文章要說老實話,說白話,話要說得簡單明白。要做到這點,還得經常練習。俗話說“拳不離手,曲不離口”,實在有理。具體的作法大概像下頭這個樣兒:
(一)揣摩 選自己最喜歡的作品,大約二三十篇,從頭到尾反複地讀,并且研究它們的寫法,直到能背着說出它們每篇的大意,說出它們的不同的表達方式,這就是“揣摩”。
(二)摹仿 學習任何一種技術,總是免不了先觀摩别人,然後摹仿練習。應該注意:摹仿不是硬套。作品裡所寫的生活經曆,有的可能跟初學的人的生活經曆相類似,這時候,初學的人就可以模仿那個作品裡的表達方式來寫。經過這個階段以後,各種表達方式就會運用得熟練了,這就是書畫家說的“化了”的境界。到這個階段,這些技術就真是自己的了。
選自俞敏《語法和作文》,中國青年出版社195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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