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金主要指失業保險金,是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依法給符合領取條件的失業人員的補助費用,是對失業人員的一種臨時補償,那麼領取失業金要滿足什麼條件?如何辦理?要注意什麼?都一起來了解下。
一、失業金領取條件
1、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二、失業金如何辦理
1、将個人的職工檔案存放至參保地的人社局。職工檔案主要包括招工表,勞動合同,解除合同證明書的材料;
2、攜帶以上所說的證件辦理失業登記。辦理失業登記所需要材料主要是照片、解除合同證明書、身份證複印件等;
3、攜帶失業證和個人身份證明去社保經辦機構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手續。
注: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三、失業金領取金額怎麼算
1、失業保險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
2、失業保險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
3、失業保險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注: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資标準的70%發放;滿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标準的80%發放。
四、失業金領取注意事項
若是重新就業後又再次事業的,繳費時間将會重新計算,而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失業金領取每個繳了保險的人都可以獲得的權益, 大家可别小瞧這筆失業補助金,特殊時期它可能是我們的救命稻草,能在一定程度上緩解我們的經濟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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