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來了,
一些不法商家打起了學生消費的主意,
誘導式消費漸漸活躍起來。
近日,南京市消費者協會發布一則 " 套路貸 " 維權案例。案例中,一名女大學生被 18.8 元的體驗價誘導進行消費,最終卻背上了 7200 元的貸款。
△消費者和執法人員在美容店維權
被 18.8 元體驗價誘導消費
2021 年 6 月,在校大學生木同學在視頻網站刷到一家專業美容店 18.8 元的活動,預約到店體驗後,店員便開啟了 " 連環套路 " 銷售模式。店員先給木同學做了皮膚檢測,然後推薦說購買套餐更劃算。被拒絕後,店員又推薦不限次數的年套餐,再次被拒絕。此時,店員聲稱可以給木同學做貸款,且不會影響征信。在店員們的輪番洗腦推銷下,木同學最終通過貸款,購買了 5800 元的年套餐。據悉,這筆貸款為 2 年期,除了本金 5800 元,還要支付 1400 元的利息,也就是說木同學共要還款 7200 元。
對沒有收入的學生來說,7200 元已是高額消費,木同學感到很後悔。在此期間,木同學也嘗試在網上将服務打折賣給其他人,可店員宣稱的 " 全國連鎖可轉套餐 " 并沒有得到其他店的認可。
校方、消協共同維權
木同學的輔導員了解原因後,迅速向學院和大學保衛處報告了情況。2022 年 3 月,木同學在 12345 熱線投訴并報了警。同時,學校保衛處聯系到南京市消費者協會,希望能聯合共同維護在校學生的合法權益。經前期咨詢相關主管部門、律師,南京市消費者協會做好了充分準備,2022 年 6 月聯合學校和公安部門共同赴該美容店維權。
美容店接待人員以需要向上級公司報告為由搪塞。消協工作人員查看營業執照後指出,該美容店為個體工商戶,并無上級公司。而且在調查過程中,工作人員發現美容店有在誘導學生辦理貸款時,否認學生身份的行為。經聯系貸款辦理公司和美容店負責人,最終達成一緻意見,取消該分期消費貸,退還木同學已還一年的分期金額,包括本金和利息。
近年來,部分小額貸款公司以大學校園為目标,通過和美容、培訓、健身公司合作等方式進行誘導性營銷,發放針對在校大學生的互聯網消費貸款,引誘大學生過度超前消費,導緻部分大學生陷入高額貸款陷阱,侵犯其合法權益,引起惡劣的社會影響。
其實,早在 2017 年,針對 " 學生貸 "" 校園貸 " 亂象,原銀監會、教育部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就聯合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校園貸規範管理工作的通知》(銀監發〔2017〕26 号)。2021 年銀保監會、網信辦、教育部、公安部、人民銀行又聯合印發了《關于進一步規範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銀保監辦發〔2021〕28 号)。通知要求,加強大學生網貸業務監督管理,明确小額貸款公司不得向大學生發放網絡貸款,放貸機構外包合作機構不得采取虛假、引人誤解或誘導性宣傳等不正當方式誘導大學生超前消費、過度借貸,不得針對大學生群體精準營銷,不得向放貸機構推送引流大學生。進一步加強消費金融公司、商業銀行等持牌金融機構大學生網貸風險管理,未經批準一律不得向大學生放貸。
南京市消費者協會在此提醒廣大學生消費群體:
要樹立正确的消費觀念,及時糾正超前消費、過度消費、從衆消費行為;要加強金融知識學習,了解不良網貸危害,提高金融安全防範意識;學習理智有效的網貸問題解決辦法,不要害怕隐藏問題,可以向老師和家長求助。遇到消費侵權問題,可撥打 12315 投訴舉報。
來源:現代快報
通訊員 甯消萱 記者 江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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