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卡充值後取得的是增值稅普通發票還是增值稅專用發票?
加油站銷售成品油必須按不同品種分别核算,準确計算應稅銷售額。加油站以收取加油憑證(簿)、加油站在銷售加油卡時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預售單位在發售加油卡或加油憑證時可開具普通發票,如購油單位要求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待用戶憑卡或加油憑證加油後,根據加油卡或加油憑證回籠記錄,向購油單位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接受加油卡或加油憑證銷售成品油的單位與預售單位結算油款時,接受加油卡或加油憑證銷售成品油的單位根據實際結算的油款向預售單位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政策依據:
《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稅征收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号發布)
根據上述規定,企業在加油卡充值後如果立即索取發票,隻能取得增值稅普通發票,如果待加油後再索取發票的,可以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
提示:
企業取得的成品油增值稅專用發票,應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成品油消費稅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号)的規定,即左上角标注有“成品油”字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相關賬務處理
(一)購卡時:
借:預付賬款-加油卡
貸:銀行存款等
提示:企業在充值加油卡時,按照預付賬款進行處理,此時不得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實際消費後取得發票作為相關費用,才可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二)使用時:
1.企業生産經營日常使用
假設全部用于可以抵扣的項目,且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
借:管理費用、制造費用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預付賬款-加油卡
提示:如果有用于不得抵扣的項目,如用于接送員工的班車、用于簡易計稅項目等,其對應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已抵扣的需要做進項稅額轉出。
2.發給員工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薪金/職工福利費
貸:預付賬款-加油卡
提示:如果加油卡是按月按标準發放的,應作為工資薪金核算;如果是臨時的節假日福利,應當計入職工福利費。不論是工資還是福利費,企業都應按“工資薪金所得”扣繳個人所得稅。
3.用來送給客戶
借:管理費用-業務招待費
貸:預付賬款-加油卡
提示:如果客戶為個人,屬于無償贈送的情形下,需要按照“偶然所得”項目代扣代繳20%的個人所得稅。
加油卡與購物卡的區别
企業購買購物卡,購卡人在購卡環節取得編碼為601“預付卡銷售和充值”的不征稅增值稅普通發票,而在消費環節不得再次索取增值稅發票。
但加油卡不一樣,由于加油費支出與企業的正常生産經營相關聯,因此企業若需抵扣進項稅額的,可在加油後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中稅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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