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年的我在2021年的時候成功離婚第二次,2次都是我提出離婚的,說到這,你們可能都會認為我這個女人就不是個能安心過日子的人吧?我也這麼懷疑過自己,但是不肯承認,來給你講下2次離婚的原因,你給個評判吧。
2009年我來到上海工作,到2011年期間一直單身,一個朋友認識我一段時間,看我一直很本分,兩點一線,生活簡潔,乖巧懂事,就張羅着要給我介紹個上海的對象,希望我能在這紮根,我當時也被家裡催着找對象有些厭煩,索性就答應了相親,那時候的我根本不知道自己喜歡什麼類型的男人,就知道自己家裡條件不好,不要挑三揀四,隻要男孩子老實肯幹,能過日子,長像過的去就行了。
就以這樣簡單的要求,我相親第三次的時候認識了我的第一任丈夫,他看起來憨厚壯實,話也不多,當時相親是直接在他家裡見面的,說起當時那套房子裝修時候,為了節省開銷,所有的水泥瓷磚等都是他自己扛上樓的,我一聽這男孩子肯幹呀,在上海不多見,母親一直樂呵呵的,看起來也不難相處,條件上二老都有工作住鄉下老宅,這套商品房以後我們住,雖然在上海不算好的條件,但是我覺得足夠了,然後就試着接觸。于是就開始了下班有人陪的生活。
經過一段時間接觸,他依然是給我感覺老實,沒有亂七八糟的生活圈,沒有什麼不良嗜好,就是有時候脾氣不太好,我也就想着哪個人沒有脾氣沒有缺點呢,也就沒有影響我們進一步的發展。
2012年我懷孕了,所以我們算是奉子成婚,後來我因為每個月要孕檢,有時候要請假,老闆就覺得我以後生娃了,還要産假等等,事很多,就給我各種穿小鞋,想讓我離職,我也應了老闆的心願,在我懷孕7月的時候和老闆鬧掰辭職回家了。
由于從小就自立習慣了,雖然已經懷孕7月,但是我還是想賺錢,不能閑着,也就在這個時候我開始了做網店創業,當時也很順利,沒2個月就訂單不斷,收入也比我上班高出很多,但是考慮到我快生了,所以很多事情就交給丈夫去做。
2013年初,我的第一個寶寶順利出生了,孩子爸爸辭去了當時3000一個月的工作,也就順理成章地成了我的助手,我接單配貨,他打包發貨,賺的錢每個月給他賬戶存3000元,剩下的錢就作為一家大小的開支,進貨的流動資金。當時一個月也就1萬多的利潤,去掉開支和每個月給他的3000,也剩不到什麼錢,大概一年時間,不算每個月給他的錢,賬上流動資金在5萬左右,但是不管剩多少,都是在網店賬号上,我們都看的到,我是一分都沒有私存。
有句話說:如果連基礎的信任都沒有了,兩個人還怎麼走下去。
我們當時相親時候,桌面上他們說起有的外地媳婦,結婚後卷着家裡的錢跑路了,所以我知道他們受别人影響有顧慮很正常,這也是我每個月給他賬上存3000的原因,我認為都是一家人,存誰那都一樣,我認為我的真心實意能換回相同的對待,結果很讓人意外。
在寶寶半歲時候開始,我們就經常開始鬧矛盾,他經常會看看賬号上的資金去向,但沒有查出任何異常,偶爾還罷工,不打包出貨,把倉庫給我鎖了也不讓我自己幹,其實他就是覺得我們生意越來越好,錢卻沒存太多,對這件事上我是内心無愧,我沒有私存一毛錢,也沒往娘家轉過錢。所有的開銷都是孩子大人吃喝用度,水電費以及倉庫租金等,當時因為覺得收入還可以,所以我基本都不買太差的,所以所有的資金去向他都查不出貓膩,但是他就是懷疑我有動手腳,也多次給我嘀咕關于錢的事,心裡郁悶無處撒氣,就經常給我找麻煩。
剛開始我隻是忍讓,就覺得我沒有做過,所以我内心無愧,也不想跟你吵,隻想賺好錢把孩子培養好,但是一味地忍讓隻是換來了他的變本加厲,經常無緣無故就發脾氣找事,到了我的娘家也是不顧臉面直接鬧事。更過分的是在寶寶剛剛過完1周生日的時候,我們一起去銀行辦事,辦完他就把我手上的錢包手機全拿走,讓我身無分文在大街上,他說你滾吧,從那次我就忍無可忍了,我再也沒有回去,像他提出了離婚。
其實很多細節隻有過來以後才知道,這家人就是不能在一起生活,他心裡扭曲,不相信任何人,即使你掏心掏肺地對他們好,他們還是覺得你圖目不軌。
我給閨蜜說起我要離婚,閨蜜很是驚訝,你們不是過得挺好的嗎?從來沒有聽你說過不愉快,怎麼突然要離婚?是他外面有人了嗎?
其實我們每次發生不愉快,我都會出去走走,或者去閨蜜家坐坐,但是從來都是裝作什麼事都沒發生,所以閨蜜也沒聽到過我們的不開心,等自己心情緩和就回家了,但是他卻認為,閨蜜給我出了什麼主意回來對付他。
閨蜜得知我想離婚,首先是勸我好好想想,孩子還那麼小,提到孩子我就潸然淚下,如果不是孩子,我又何必一次次忍讓呢,于是閨蜜夫妻二人又找到孩子爸爸一番勸說,當天我們還一起吃晚飯,飯桌上孩子爸爸也表現的好像沒事了,我也以為這事就這麼過去了。其實那都是他裝的,吃完飯以後,閨蜜夫妻倆看我們沒啥事就先回家了,沒想到他們剛走,孩子爸爸就開始跟我翻臉了,說我找了人家兩口子來教育他的,聽他這句話出來,我真是覺得這人沒救了,思想極度扭曲,我們也就隻能不歡而散。
我沒去處,又去了閨蜜家,說起了結婚時候的悲劇,娘家并不想讓我嫁到上海,加上我是獨生子女,把我養大的父親也年齡大了,所以擔心我嫁出去以後不給他養老,也就沒給我嫁妝,而我在當天收到的改口費紅包也是空的,裡面一毛錢沒有,這件事除了當事人知道,其他人一概不知,我也沒有提起過,我當時依然想的是,都是一家人,這都小事情,所以閨蜜知道後很是驚訝,怎麼還會有這樣的事情,但是關于沒有嫁妝這件事,卻被孩子爸爸多次提出拿來羞辱我。
從那時起,我們正式進入了鬧離婚階段,我也沒有再回那個家,我離開1年多法院起訴2次,才把這婚離掉。
這就是我的第一段婚姻,從21歲到3歲匆匆結束。很多細節沒有一一詳寫,有疑惑可以評論,一定屬實回複。下期給大家說我與第二任丈夫的相識到相棄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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