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德十三年十月(1518年10月),王陽陽成功征讨三浰之後,就在北宋藍田四呂兄弟的《藍田呂氏鄉約》基礎上,把自己的心學思想和南贛當地實際情況結合起來,制定了《南贛鄉約》。
王陽明制定這份鄉約的目的是讓當地人通過修身心存善念,用善念待人處事,最後成為善良之民,可謂苦口婆心。在《南贛鄉約》中有這麼一句話:「認知善惡,由于一念之間,爾等慎思吾言,毋忽!」
這句話不難理解,他說的是人由善變惡或由惡變善,都隻在一念之間,讓當地人銘記在心,不要把他的話當耳邊風。為什麼王陽明如此重視一個人的「念」呢?從現代刑法理論來看,隻有念頭而沒有實際行動的話,是不能判定一個人有罪的,即使某一個人在大庭廣衆之下說「下次見到,我非宰了他不可」,也不會有多少人當真。
可王陽明卻有不一樣的看法,他認為當一個人有了善惡的念頭,就有可能知行合一,在行動上表現出來。因此一旦察覺到有人動了歪念就得及時制止,而有了善念就多肯定,讓善與惡在意念裡往好的方向發展,就如在《傳習錄》中王陽明堅持的那樣:
今人學問,隻因知行分作兩件,故有一念發動,雖是不善,然卻未曾行,便不去禁止。我今說個知行合一,正要人曉得一念發動處,便即是行了。發動處有不善,就将這不善的念克倒了,須要徹根徹底,不使那一念不善潛伏在胸中。此是我立言宗旨。
這段話比較好理解,他把善惡之念和知行合一聯系起來了,一念發動就是行。如果一個人心存不善之念,就必須徹底根除,否則有朝一日變成惡人,正所謂一念成魔。在教導南贛當地人心存善念時,王陽明沒有站在官方的立場強制人們如何行善,而是以講道理的商量口吻和通俗易懂地打比方,讓人們了解心存善念多麼重要。
對于那些犯過錯,敢于承認錯誤且變成善良之人,自然鼓勵父老鄉親們多多接納這樣的人,讓他們發現改惡從善得到肯定是一件光榮的事情。同時也讓那些還未從善,卻有改過之心的人有了重新做人的機會。
他們一旦有了這種念頭,父老鄉親們就善于引導,而不是計較先前的恩怨讓他們放棄善的念頭,如此一來就相當于把對方推向了惡人的一邊,危害甚大。
王陽明是反對這種做法的,按照他知行合一的觀點,當一個人有了善念時,即使隻有一點點也可以加以引導變成一個善良之人;而看到對方有一點惡念卻認為不礙事,就有可能在外界的推動之下(比如同鄉人不接納等),都有變成惡人的可能,可見人之善惡,真的隻在一念之間。
當年劉備立遺诏時,曾說到小善小惡的相互轉化:「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它的意思是不要因為隻是一件極小的壞事就去做,也不要因為要做的是一件善小的事情就不屑于去做。一旦讓這兩種善惡态度任意發展,最後一定走向了大惡的一面,到時想挽救為時已晚,一定要在它的萌芽狀态加以引導。
在這份《南贛鄉約》裡,王陽明不再追究以前的作惡之人,隻要有一點點善念的人都加以接納,讓這些人回歸到善良的人群中去,祛除内心的惡念,就變成了和其他人一樣的善良之人。《荀子·勸學》中有句:「蓬生麻中,不扶自直;白沙在涅,與之俱黑。」即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道理。
由此可知,當一個人有了善惡之念時,不能任其發展,而是适當地引導向好的一面發展,也要注意給他創造必要的好環境。畢竟真正做到「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漣而不妖」的人不多,尤其那些犯過錯的人心理更加敏感,需要身邊人更多的肯定。稍微處理不當,就因一念之差變成惡人,這也是王陽明一直強調的人之善惡,隻在一念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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