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筆法的概念及其内涵
筆法就是使用毛筆的方法.包括執筆、運腕和運鋒。筆法是書法藝術諸要素(筆法、結字法、章法、墨法)等的精髓與核心。元朝趙孟頫說:“書法以用筆為上,而結字亦須用工,蓋結字因時相傳,用筆千古不易。”用筆,确切地講,就是用鋒.也叫使鋒、運鋒和行鋒。清代周星蓮在《臨池管見》裡說:“書法在用筆,用筆貴用鋒。”簡言之,筆法就是用筆的方法,就是使鋒的技巧。
毛筆在書寫過程中,每個筆畫一般都要經起筆、行筆、收筆三個步驟。書寫不同的書體就會運用不同的用筆方法和使鋒的技巧,如提、按、頓、挫、扭、轉、折、切、絞、掠、逆、回等運筆動作,筆畫中就會出現相應的中鋒、側鋒、偏鋒、破鋒、虛鋒等不同的筆鋒形态。不同的運筆動作使筆畫(線條)有粗有細、有曲有直、有方有圓、有整有破,從而産生剛柔相濟、強弱相合、虛實相生的審美效果。因此,“書法之妙,全在用筆”。(清康有為語)
三、小結
不同的書體有各自不同的筆法,現概括如下:
篆書有篆書的筆法:圓筆中鋒(逆起、中行、回收)
隸書有隸書的筆法:逆人平出
唐楷有唐楷的筆法:逆起、審行、回收(出收)
行草書有行草書的筆法:一搨直下、八面出鋒、無往不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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