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一撞了人,一定要是冷靜。在保持冷靜的同時,注意後面說的四點,這樣在遇到人身傷害事故時就不會慌張。
1.及時将傷者送往醫院,并及時報警。
首先及時撥打120聯系救護車,然後及時報警,拍照,保留現場證據。
這些都是常識,但是一緊張就可能失去理智。讓我再次提醒你。
一般來說速度比較低,撞到人,應該沒有什麼太大的事情。對方可能覺得不太嚴重,也會說“算了,你真的是……”幾句話就走了。
如果他堅持要離開,他是不會聽的。雙方至少要互留電話号碼,然後馬上找交警幫忙處理。
電視上報道過這樣一個案例:在浙江衢州,一輛轎車追尾了一輛電動三輪車,騎三輪車的大爺覺得自己沒什麼事,就直接騎回家了。
所幸轎車司機報警,交警帶回家的大爺檢查,發現他顱内出血,肋骨骨折。幸運的是,他被及時送到了醫院。
所以,即使對方傷勢不嚴重,也有必要建議他去醫院檢查一下,因為有很多内傷在現場是真的看不出來的。
打個不恰當的比方,就是很好理解:如果你買了一個西瓜回家,很明顯你要切開才能知道它是不是甜的,對吧?
如果被撞的人都躺在地上,在120和交警來之前,不要輕易移動傷者。我們不是醫生。我們不知道他的傷在哪裡。
比如萬一他脖子有點歪,你就抱着他在那使勁搖:“你怎麼了?醒醒,你怎麼了?”脖子斷了怎麼辦?可能會更糟。沒有必要保持冷靜。
2.不要輕易承擔全部責任。
如果随意全責,可能有刑事責任。
我們接着說,報警後,交警到了現場,他會根據現有證據對事故做出初步認定。
如果交警判斷事故雙方都負相同責任或者事故主次,這個時候,一些受傷的人,他們的家屬,甚至是在一旁起哄的朋友都會告訴你。
“哦,年輕人,你們都是司機,對嗎?你們都是有錢人,所以全責。你沒有保險要交嗎?”
“你看老人多努力,這真的不容易,是不是?也沒錢。你可以用保險來承擔全部責任。不讓他付錢?你尴尬嗎?”
什麼?就是一堆堆,沒完沒了。
這時候要注意:交警判斷的是什麼,不要多此一舉,不要全責。
如果事故很嚴重,有人傷亡。我們也不要主動承擔全部責任,這樣可能要承擔刑事責任,這和初衷是不一樣的。
而且一旦涉及刑法,就會變成公訴案件。是否起訴,由人民檢察院決定。不管對方簽不簽諒解書,對方都說:“我不管,讓他走吧。”沒用的。
存在保險公司認定其欺詐的可能性。
這裡有些朋友會說:“這種情況很少見,是不是有點太極端了?”
“對方沒有大問題,也沒錢賠。我們也是很有同理心的人。就算我們負全責,也能省下扯皮的時間。”
“多溢價,讓他直接給我,這不是兩全其美嗎?沒有?”
但是,如果你這樣做,很可能保險公司會認定為保險欺詐。
保險公司對人身傷害事故更嚴格,而不是車禍。打保險電話時,你認為人們問的第一句話是什麼?不,這意味着沒有人員傷亡,對嗎?
一旦被認定為保險欺詐,保險公司一開始一分錢都賠不了。所有的費用都是我們自掏腰包,很可能會引起其他的訴訟和麻煩。如果出了問題,我們就要進去的。
3.一定要提前付款。需要注意什麼?
交警來處理事故後,傷者被送到了醫院,周圍已經沒人了。他不用付醫藥費嗎?這個時候還要付醫藥費嗎?
在合理範圍内提前支付,并保留賬單。
現在網上很多朋友經常說那裡,包括很多這些所謂的“知名”的朋友,有一些車的賬号。其中比較多的一種意見叫做“三不三不”。
也就是說,開車發生了人身傷害事故,沒有墊付,沒有探望,沒有調解,沒有錢。
所以在法律層面上确實看起來沒有問題,也是站在車主的角度,對吧?
但是畢竟還是缺少人情味。人們躺在醫院的病床上。如果我們确實有一些責任,我認為表明态度并不過分。
而且,如果我們是一個正派的人,如果我們是企業家,如果我們期待這個社會的所有成員一天比一天好。
不僅合法,而且合法合規,合情合理,符合全社會整體公益價值的提升。我覺得這是一個負責任的社會人應該考慮的問題。
如果真的有能力提前支付,可以考慮支付部分醫療費用。但是要注意:不要直接把錢給傷者家屬。這是一個複雜和無盡的麻煩。
去醫院交錢,拿收據和發票。我們直接把錢付給醫院。如果醫院還清了,肯定會有收據和發票。我們可以拿在手裡,去保險公司報銷。
另外,大多數情況下,三險的醫藥費保險隻報銷醫保裡的藥。請注意這一點,他們沒有A級和B級嗎?
這時候我對醫生說:“保險公司會理賠的。”
一般醫生都能理解為在保證治療效果的同時,盡可能減少雙方的時間和經濟負擔。大家都是好人,社會上也有很多好人。
無法墊付的,由交強險和救助基金承擔。
如果我們自己支付不了,然後傷者的條件不是很好,也不是沒有辦法。我們可以申請購買強制保險。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保險公司需要支付搶救傷者或者墊付搶救費用的。
保險公司接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通知後,這句話就是重點。經核對,應當及時向醫療機構支付或者墊付搶救費用。
所以這個時候我們不是直接找保險,而是找交警。讓交警給保險公司開個提前通知,讓它把錢墊上。
你尴尬嗎?你不覺得大家對這個東西會有什麼困難嗎?正确
4.萬一傷者不幸去世,盡量取得諒解。
大部分的交通事故在這裡基本都處理完了,當然也有極小的概率傷者搶救失敗,這當然很可惜。
這時候司機可能需要考慮如何盡可能避免坐牢。
《最高人民法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中已經提到:交通肇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造成一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傷的,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死亡3人以上的,負事故同等責任。
如果你想避免最壞的情況,你就進去服刑,你要盡量和對方家庭達成和解。
也就是說,如果受害者家屬願意簽署諒解書,大多數情況下,司機并不是真的要進去。
靜下心來,注意上面提到的問題。
一句話,現在人開車不小心被撞了,整個過程還是比較清楚的。
隻要你冷靜,先冷靜下來,不要管其他的。隻要保持冷靜,注意上面提到的問題。每個人都可以安全地處理它們。
雙方都不會吃虧,或者大家都遇到尴尬的問題,導緻不必要的争吵,或者節外生枝。
最後提醒一下,隻要開車或者走在路上,一定要注意安全。
安全開車
撥打120
住院檢查身體
不要随便承認全責
嚴重的,得到他們的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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