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正在選購車輛。 記者周密攝
掌上春城訊近期有購車計劃的市民注意了,6月1日起,車輛落戶前繳納完車輛購置稅後,稅務機關将不再發放紙質的車購稅完稅證明,改為車購稅電子完稅信息。新車主履行完納稅義務後,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車輛注冊登記,不再需要提交紙質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
車購稅完稅證明(電子版)包含廠牌型号、發動機号、車輛識别代号(車架号)、納稅類型、征收機關名稱等信息以及一個二維碼。全面取消紙質車購稅完稅證明後,車主可通過辦稅服務廳或電子稅務局等稅務機關官網平台進行查詢和打印。
去年11月起,浙江省(含甯波市)、廣東省(含深圳市)、重慶市、甘肅省已開展車輛購置稅電子完稅信息試點。去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下稱《車購稅法》),明确将用車購稅完稅或免稅電子信息代替紙質車購稅完稅證明。
《車購稅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實施,為使《車購稅法》順利實施 ,國家稅務總局、公安部決定,6月1日起将應用車購稅電子完稅信息辦理車輛注冊登記業務試點地區範圍擴大到全國,同時決定自7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内正式應用車購稅電子完稅信息辦理車輛注冊登記業務,全面取消紙質車購稅完稅證明。
昆明市稅務局工作人員介紹,若車主在試點前也就是6月1日前,辦理了車購稅納稅業務,在試點期間既可以憑借紙質車購稅完稅證明辦理車輛注冊登記業務,也可憑借車購稅完稅電子信息直接辦理車輛注冊登記業務;在試點期間新辦車購稅納稅業務的,在申請辦理車購稅退稅業務時,也不再需要提供紙質車購稅完稅證明正本和副本。7月1日後,在全國範圍内辦理車輛購置稅補稅、完稅證明換證或者更正等業務,稅務機關将不再出具紙質車購稅完稅證明。
昆明日報全媒體記者:吳潔
實習編輯:楊蓉 一審:秦聰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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