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 記者 田之路
“這片魚塘被我承包了”聽到這句台詞你可能會開心的笑起來但最近有人因為承包魚塘,打起了官司是怎麼一回事呢?近日,成都新津法院花源法庭在安西鎮鐵溪村一魚塘邊設置巡回法庭,在案涉現場公開開庭審理了某漁場與郭某某之間的漁業承包合同糾紛。
郭某某是某漁場的退休職工,其承包魚塘的合同到期後,由于郭某某在魚塘周邊有私自搭建行為,雙方未續約,郭某某拒不返還魚塘。
因漁場魚種下塘有一定季節性要求,漁場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對騰退返還時間要求較為緊迫,但郭某某提出要求漁場賠償其損失并以其養殖的甲魚生長緩慢為由要求給予其二、三年的騰退期,雙方多次協商未果。漁場因此訴至法院要求郭某某立即騰退返還魚塘并支付占有使用費。
經過前期開庭審理和法官多次做雙方的調解工作,雙方訴求差距不斷縮小,達成調解協議的可能性逐漸增大,但雙方當事人因對後續執行存在顧慮,不願輕易松口。
為打消雙方當事人疑慮,承辦法官決定将法庭設在魚塘現場,對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在承辦法官的努力調解下,雙方達成一緻調解意見。雙方達成協議後,承辦法官第一時間組織當事人履行協議。郭某某在法庭的見證下當庭騰退并返還了占用某漁場的二口魚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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