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說國内歌手“抄襲”的事兒吧。
豆花昨天看到大張偉工作室發的一條聲明:請侵權主體立即停止侵權。并貼出了一份律師函,送達對象就是最近在微博上質疑大張偉抄襲的宋小君。
事情是醬紫的。
前段時間大張偉發了新歌《我在詩裡看到了你》,并在短短一周内取得了亞洲新歌榜第三名的好成績,這首歌我也聽了,确實好聽。
正當我感歎大張偉老師才華回歸之時,作家宋小君猝不及防的公開怼大張偉新歌涉嫌抄襲他的詩。
宋小君微博上PO了自己公衆号推文的截圖——《我被大張偉抄襲了》。
文中提到,大張偉的新歌,歌名抄襲自己2014年1月在豆瓣上的作品《詩是怎麼來的》。
看截圖大張偉的新歌名字确實與宋小君詩裡的一句話“不謀而合”。
除了歌名,宋小君還稱,歌詞“躺下去是山水,翻過來是花蕊”抄襲自己的另一首詩,同是2014年1月在豆瓣中發的作品《你躺下去是山水,坐起來是菩薩》。
并且貼出了網友整理的該歌曲“疑似抄襲”的證據,全都有出處。
隔天,宋小君又貼出自稱“大張偉前粉絲”的人給他的私信,内容是大張偉曾經“涉嫌抄襲”的歌曲集合。
而另一邊大張偉方面也在微博上給出了回應。
先是大張偉在微博上發了一段超長“可能招來非議的文字”:隻要我出歌,就被人說是抄襲,最近的歌就差沒被人說是抄襲了新華字典,我已經很煩了。
随後大張偉工作室也發聲明警告,聲明裡提到:大老師的新歌是經過專業人士比對,具有獨創性。
而就在大張偉方回應之後,去年跟他在抄襲問題上有過一場撕X的王思聰也下場了,轉發宋小君的微博站隊。
緊接着,宋小君又給出了“證據”,貼出歌詞調色盤,内容裡還新添了陳小春的《一于奉陪》。
還附送B站UP主的“技術帖”,質疑編曲抄襲煙鬼的《closer》。
然而證據貼出不久,就有人質疑他所謂“證據”的可靠性。
首先是關于宋小君提到的大張偉歌名抄了他的詩,很多人說這句話原本也不是宋小君的專屬。
11年新浪網友在博客中寫過一首《放歌東寶》,其中就有“你躺下身是平原,站起來群峰傲”;
10年的時候,有網友發的一篇博客,标題便是《黃石奇山:躺下山水 站起大象》;
09年網易的網友在自己的博客寫過一首原創,内容裡包含了:躺下躺下如同坐忘的山。
然後有人質疑“技術帖”的 UP主:16年将兩段和弦走向不一樣的段落旋律說成完全一樣,這次的比對又将兩個不一樣的曲子強行說一樣,一點樂理都不懂。
随後,也有人說宋小君此舉明顯是碰瓷,因為他的新書要開賣了。
宋小君是誰?豆瓣人氣作家,最有名的的作品就是那本《玩命愛上一個姑娘》,這個故事合集曾經閱讀量破億,還被改編成了話劇。
不過在此次事件中,這個代表作也被人貼了。
知乎上有個名叫“賈政謹”的用戶,根據給到的信息,豆花将他鎖定為工夫影業的員工。
賈政謹在知乎問答裡提到:宋小君的代表作裡有很多“緻敬”的内容,而且他的文風模仿張嘉佳,句子模仿馮唐,故事則是模仿九把刀和自己。
這些宋小君的經紀人都曾找過賈政謹私下解決過,但現在宋小君這個抄襲者竟然叫闆别人抄襲自己,就看不下去了。
他還提到,就在自己回答之後,宋小君的“經紀人”又來威脅他。文末不僅自爆身份,更直接點名宋小君的合夥人“戴日強”。
宋小君微博評論底下的第一位就是戴某。
還有人扒出王思聰轉發微博的原因,僅僅為了利益:宋小君的著作跟萬達影業有合作。
直到昨天大張偉工作室發了律師函,這件事情算是暫時告一段落。
很奇怪,說起大張偉,豆花能想起來的除了段子手就是抄襲狗的标簽,因為這些年,大張偉每次出歌都會被人diss,各種質疑。
今年6月VINAI組合空降網易雲直接開怼,手撕大張偉。
早前有網友将大張偉的《腦洞大》放到推特上艾特VINAI并詢問對方這是否算是抄襲?
聞訊趕來的VINAI直接上網易雲開了個官方賬号點名指責大張偉抄襲自己的歌《Frontier》。
去年暑假,有音樂界人士及電音愛好者指責大張偉在綜藝節目《蓋世英雄》中的演唱曲目《愛如潮水》編曲抄襲另一名百大DJ Zedd的作品《Candyman》。
對此大張偉聲稱自己是将《Candyman》加入《愛如潮水》當中進行Remix(再混音)。
而大張偉工作室也态度強硬,表明會有四份聲明向質疑者把道理講清楚。
還貼出了推特上Zedd和國外音樂人Diplo的撕逼,以證明Zedd的《Candyman》也抄襲了。
當時挺尴尬的是,Zedd本人聽完大張偉的歌以後也忍不住站出來怼他了。
這事兒引發了王思聰的不滿,兩方的大戰打了不知多少回合。
至今王思聰的置頂微博還是大張偉的Zedd抄襲門事件。
因為王思聰的親自下場,大張偉工作室也安靜了,第四份聲明胎死腹中。
似乎就像網友說的,大張偉每年寒假都要超一兩首歌來發表。
不過這些“涉嫌抄襲”的歌曲裡,大張偉唯一承認過的就是《洗刷刷》。
結果是,大張偉賠錢道歉還跟對方版權公司談好了分版權,以後每一次的演出都有給他們分利。
其實國内歌手被質疑“copy”的并非隻有他一人,但被打上标簽的他還真是獨一份。(至少現在問多說人,他們心中能想到的抄襲歌手排在第一的應該就是大張偉)
幾年前,李宇春推出的《Why Me》被網友指出是抄襲英國鬼才歌手Mika的《Lollipop》,當時李宇春所在公司的總監表示可能是因為聽了大量的國外音樂,所以編曲的節奏和律動上難免有所相似。
然而當時确實被人批歌曲雷同達到8成之多。
15年5月,Mika來京舉辦演唱會時,在唱到自己的經典名曲《Lollipop》時語出驚人:“This is my song, you see. It does not belong to Chris Lee.” (這首歌是我寫的,不屬于李宇春),此言一出,引起了網上一陣熱議。
TFBOYS15年推出新歌MV《樣YOUNG》,被曝出與韓國團體EXO在2013年釋出的歌曲MV《十二月的奇迹》場景十分相似。
有網友貼出對比截圖,無論是談着鋼琴、站在木屋前唱歌,還是背景色調等與EXO的雷同
07年汪峰發行《勇敢的心》時,被指和加拿大樂隊 Simple Plan 的名曲《Crazy》極為相似。
後來他自已表示聽的外國歌曲太多了,難免在創作的時候會不自覺的受影響,有一兩句相似的在所難免。
當然他被質疑抄襲的歌不隻一首,在各大音樂播放器上都有被網友彙總的抄襲歌曲集錦。
前段時間有大V在微博上說,有網友爆料蔡健雅的《紅色高跟鞋》和《越來越不懂》涉嫌抄襲同一個樂隊the weepies的兩首歌。
在the weepies的《Take it from me》的評論區全是網友對蔡健雅抄襲的嘲諷,而且是2015年的,可見早已發現,然而蔡健雅的《紅色高跟鞋》評論區裡卻是一片祥和。
而在同樣涉嫌抄襲的《越來越不懂》評論中,有網友說是翻唱并非抄襲。
???
可是豆花在百科裡的搜索結果确實醬紫寫的,原唱是the weepies,但是譜曲卻寫了蔡健雅。
我查找了曆史版本,上面顯示之前未寫入原唱是the weepies,時間是去年12月。這次更正難道是因為被人發現抄襲了嗎?
除了這兩首之外,《抛物線》涉嫌抄襲《I don't want to talk about it》,《被馴服的象》的前奏涉嫌抄襲著名哥特搖滾樂隊瑪麗蓮曼森的《Sweet dreams》。
而針對抄襲,蔡健雅的回應是,承認聽過the weepies的歌,但在寫歌的時候沒想起來。
或者是說,自己寫歌的時候從來不聽其他的音樂。
同樣陷入抄襲的還有李榮浩,他勇奪金曲獎最佳新人獎的專輯《李白》裡就有兩首歌就被指抄襲美國著名創作歌手John Mayer的歌。但是李榮浩表示自己是緻敬偶像,隻是“和弦”有點像。
其寫給蔡淳佳的《小眼睛》被認為是抄平井堅的《signal》,而且當時有很多樂評人都給出了證據。
最近坐上竄天猴走紅的《中國有嘻哈》,先不說節目抄沒抄,節目裡好幾位歌手的歌都被人挂,而且是專業人士給出了證據。
這些歌手被質疑抄襲,甚至面對諸多“鐵證”時,通常都是文字上不承認,而且規避的方法豆花也總結了一些,大緻是:
1:我聽得太多,所以這些旋律歌詞太熟悉,“無意識”的脫口而出。
2:我承認我是“緻敬”,但也隻是幾個小節(通常不超過4小節)。
3:我創作的時候從來不聽其他人的歌,或者直接說我從來沒有聽過他的歌。
但仔細推敲,這些說法都沒有否認自己抄了,至少某種程度上能說明他們自己也沒有底氣。
打太極的方式确實是解決問題的“良方”,因為時間久了,你死不承認也就沒什麼人關注了。
以至于現在大家的版權意識越來越強時,能找到的實錘就隻有大張偉一個,被标簽化也不奇怪。
再者,大張偉之前在綜藝節目中所說的話,也會讓大家更加堅信,他在抄襲的道路上沒有停止過。
我從來不認為這個世界上有原創這件事
有很多人說大張偉這樣說太猖狂了,也有人說這話并非大張偉自己說過。
比如音樂家Sandy Wilbur表示:“音樂中是沒有完完全全的處女身歌曲的,我們都會受到前人音樂作品的啟發。”
比如 “Teenage dream"創作者Bonnie Mckee說:“很多情況我們沒有靈感的時候,會找些東西聽來啟發靈感。我聽過很多跟"Teenage dream"類似的歌曲,但我從沒說因為他們受這首歌影響而要起訴他們。
豆花到覺得這難道不是在偷換概念?這是将“獲取靈感”等同于“拿來”。
有人說:不要天天揪着“抄襲者”不放,娛樂圈有一套自己的規律,自己的玩法,如果拿出來讨論就太不娛樂了。
有一瞬間我差點贊同了這種“娛樂至死”的想法,因為豆花也不想天天接收這樣的“負面”情緒。
我也知道我寫文章并不能很輕松的像“給我一根杠杆就更撬動整個地球”一樣,來改變這種現狀,但如果不寫,那就會失衡。
豆花突然想到宋小君截圖中的一段話:原創已經死了嗎?世界上沒有原創這回事,要是都不原創了,大張偉老師你以後抄誰呢?
想想還真的諷刺呢~
抄襲的危害一大堆,我就不再贅述了。
除了反對抄襲,豆花今天想說的第二個想法就是:我們普通人對于這些專業領域的東西,也不能在不了解的情況下就跟風扣帽子。
比如直接給大張偉打标簽,隻要出歌就被蓋章抄襲。
豆花之前看過一個采訪,關于專業人士對于抄襲的鑒定,确實很複雜,不是一般人所能完成的。
比如如何界定抄襲?
“抄襲”,即構成“著作權侵權”,目前廣泛采用的是“接觸 實質性相似”标準認定。很簡單的一句話,但是牽扯的東西太多。
比如鑒定中所說的實質性相似這一部分,我們在網上經常看到有人說「八小節雷同」之類的标準就屬于它,很多人也拿着這個标準去比對。
但是事實上專業人士會告訴你标準這個不靠譜,因為每八小節改動一個音,就可以在不影響聽感的前提下讓「八小節雷同」的标準不成立。
就像論文查重一樣,它判定的原理絕對不會是簡單的「若幹長度的字段重複」:那樣的話,一個字的改動就可以逃避掉了。
這還隻是實質性相似中“查重”的一個參考要素。
所以這些判定的工作職能由專業人員在進行。
當然,我依然支持大家反對抄襲,并對“涉嫌抄襲”的行為提出質疑,但也請大家不要無端黑,甚至越俎代庖,蓋棺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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