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杭州交通918
最近
浙江東陽的一位許女士
拍下了法院拿出來拍賣的一套房子
結果去辦房産證的時候
卻發現除了辦證要交稅
還要幫開發商交一大筆稅
這是怎麼回事?
前段時間,許女士在淘寶司法拍賣上,花137萬拍下了東陽市白雲街道一套190多平米的房子,拍賣單位是義烏市人民法院。
一開始,許女士想辦理過戶,可不動産權中心經過查詢,發現她拍下的房子,房産證還沒辦出來,自然也就談不上過戶了。許女士随後去稅務局一查,發現了情況。
許女士
開發商的第一筆開票稅都沒有交,我們後面的二次、三次稅根本算不出來。
許女士口中的開發商第一道稅,包括增值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城建稅、教育附加稅、地方教育附加稅等6個稅種。隻有這些稅款付清後,才能辦出房産證。 以許女士這套房子為例,這筆稅費要20多萬,許女士要把這筆稅費交清,才能進行接下來的過戶。
許女士表示,當初的拍賣公告上,隻有這次拍賣的交稅說明,沒有提及開發商還有一筆未交的稅款 。加上這筆稅款的話,已經遠遠超出她的承受能力。
據了解,這次法院拿出來拍賣的房子有21套,都是同一個被執行人的。現在,絕大多數的買家,都和許女士面臨着一樣的稅款困惑。
焦先生
面積是182多的平方,拍下來的價格是107萬,開發商要交的稅款達到50多萬,這個稅款跟我們的起拍價一加,就遠高于市場評估價。
傅先生
我拍了一套房子是别墅,1300多平方,價格的話是942萬,現在開發商的稅收算起來的話,要交170 -180萬的稅。
據了解,這批拍賣的20多套房子,每平米單價都是六七千左右;而同小區的房子,目前市場價基本在1萬左右一平米。單從價格來說,法拍房确實很劃算。可如果算上第一道稅費,總價就上去了。
之前的拍賣,拍賣單位是義烏市人民法院。幾經輾轉,記者終于聯系上了義烏市人民法院辦公室的工作人員。開發商的第一道稅沒交,法院表示,拍賣公告裡,已經把這一點包含在内了。
義烏市人民法院執行局副局長 金子豐
在這個拍賣公告上寫得很明确,就是拍賣的第3點,拍賣方式裡面,若拍品存在二次過戶等交易行為,本次交易外的交易費用由買受人承擔,所以這個地方我們都加了本次,我認為是寫得很明确的。
現場,記者也仔細查看了拍賣公告,公告上明确标明,目前房子仍登記在開發商名下,并且涉及二次過戶,二次過戶涉及到的稅費,由買受人承擔。
但是,許女士認為法院沒有寫清楚。他們覺得,所謂二次過戶,應該是指第二次過戶,而不是法院所說的兩次過戶。
義烏市人民法院執行局副局長 金子豐
我們當時跟義烏的地稅局也是進行溝通過的,針對這個二次交易的稅費怎麼描述,我們是斟酌再三之後這麼寫的,而且大多數的法院也都是這麼寫的。
法院表示,其實在法拍房中,買受人需要補交開發商第一道稅的情況,經常會出現,以往的拍賣公告中,也都是同樣的表述方式。此前,也沒有出現過對這個表述的歧義,第一道稅一直以來也都是買受人承擔的。
現在,買受人對公告的表述有質疑,法院建議,通過法定程序,申請執行異議。
在記者的協調下,法院承諾,隻要買受人提起異議,在最終結果沒有出來前,法院一定會保證大家所繳納房款的安全。目前,買家已經着手準備資料,提起執行異議。
律師提醒,在法拍房中,二次過戶是指,房子産權不在被執行人名下,買受人拍下房子後,需要經過兩次過戶,而不是所謂的第二次過戶。買受人在實際操作中,務必要準确厘清相關概念,以免出現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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