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買挖掘機無法上路?來源 | 潇湘晨報記者 | 滿延坤 實習生唐莉獻 通訊員覃亞林 唐采苓,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男子買挖掘機無法上路?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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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 滿延坤 實習生唐莉獻 通訊員覃亞林 唐采苓
“非常感謝警察同志們,幫我追回被偷的挖掘機。”11月2日一大早,李先生專程來到長沙望城區高塘嶺派出所,将一面印有“千裡追贓,執法為民”的鮮紅錦旗送到辦案民警手中。
自全省公安機關教育整頓工作開展以來,望城公安全體民輔警立足工作實際,切實做到了急群衆所急、想群衆所想。近日,望城警方為市民李先生追回一輛被盜挖掘機,挽回經濟損失近41萬元。
01
挖掘機一夜之間不翼而飛
10月23日,李先生急急忙忙跑到高塘嶺派出所報警稱:自己從中介手中以41萬元價格購買的挖掘機,前一天還停放在望城區郭亮路某工地上,誰知,一夜之間竟消失了。
“被盜了一輛挖掘機?”民警感到十分疑惑,誰能連夜将幾十噸重的挖機偷走呢?“這樣膽大妄為的賊太嚣張了,必須盡快把他抓住。”高塘嶺派出所民警龍文說道。
高塘嶺派出所立即對該案進行偵查。在偵查過程中,辦案民警龍文、袁振發現該工地并無任何監控,加上事發時天色已晚,周圍也沒有目擊證人,這在無形中給偵查工作帶來了一定難度。
接到報案後,民警加班加點,對案發周邊進行走訪和細緻排查。随着一個又一個細節被獲取,又不斷被甄别、被排除,10月24日淩晨2時,連夜排查監控的民警終于找到一絲轉機。
02
倒賣幾手的挖掘機被找回
“找到了!”辦案民警袁振興奮地說道。經過一天一夜的排查,民警終于找到關鍵性線索。原來,在10月21日淩晨5時,有一台牌照為豫Q開頭的拖車拖着一台挖掘機在事發地附近出現,後面還跟着一輛小車。民警通過車牌查詢,發現車主為司先生,是河南固始人,于是立即遠赴河南開展追回車輛工作。
在人生地不熟的河南,辦案民警積極展開摸排調查。功夫不負有心人,10月31日,民警在走訪中發現某工地附近停着一台類似的挖掘機。經調查取證後确認這正是李先生丢失的那台挖掘機。望城民警當即與當地警方取得聯系,并在當地警方的協助下,找到前往望城拖車的司先生。
然而,面對民警的到來,司先生卻表示,這台挖掘機的車主是他。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經民警進一步了解,原來,這台挖掘機由曾是司先生合夥人的張某購買,因經營不善,張某便将股份轉讓給司先生,該車原持有人為司先生。
然而,張某因手頭拮據,将車輛倒賣幾手後,最後流轉到李先生手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規定,望城的李先生購買的這台挖機屬于善意取得,挖機的所有權歸李先生所有。
在當地派出所協調下,目前,司先生已經将車輛歸還給李先生。司先生作為原持有人,後續将通過法院向張某起訴,維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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