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作廢該如何處理?
1、作廢增值稅專用發票最重要的是在開票系統裡作廢,在發票填開窗口裡有個發票作廢一欄,單點需要作廢的發票,将其點成深色,再點擊下面的作廢按鈕,這張發票就在稅務系統裡作廢了,這才叫真正的作廢,就可以不用上稅了.然後再對紙質發票作廢,這就是次要的了,如果單位有作廢章,蓋作廢章看起來正規點,如果單位沒有作廢章,就直接用筆寫在發票上(發票自帶複寫,每一張都作廢了),然後将作廢的三聯發票保管好(很重要,一定不能遺失),留單位備查就行了.
2、作廢發票必須是當月的發票,如果跨月的發票,是不可能作廢的(金稅系統裡是不認可的),隻能采取開紅字的方式沖掉該發票(開紅沖發票有專門的手續,你應該知道).
作廢憑證的步驟:
(1)先查詢到要作廢的憑證.
(2)在"填制憑證"窗口中,執行"制單"|"作廢/恢複"命令.
(3)憑證的左上角顯示"作廢"字樣,表示該憑證已作廢.
電子發票怎麼作廢
電子發票隻能沖紅,不能作廢。電子發票沖紅的步驟如下: 一:選擇軟件左上角的“發票管理”。 二:選擇軟件中間的“發票填開”。 三:在彈出來的發票類型中選擇“普通發票”或“電子普通發票”。
法律依據:《關于紅字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以下簡稱“專用發票”)後,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應稅服務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發票作廢條件,或者因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需要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按以下方法處理:
(一)購買方取得專用發票已用于申報抵扣的,購買方可在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以下簡稱“新系統”)中填開并上傳《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以下簡稱《信息表》,詳見附件),在填開《信息表》時不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應暫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稅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轉出,待取得銷售方開具的紅字專用發票後,與《信息表》一并作為記賬憑證。
購買方取得專用發票未用于申報抵扣、但發票聯或抵扣聯無法退回的,購買方填開《信息表》時應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
銷售方開具專用發票尚未交付購買方,以及購買方未用于申報抵扣并将發票聯及抵扣聯退回的,銷售方可在新系統中填開并上傳《信息表》。銷售方填開《信息表》時應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
(二)主管稅務機關通過網絡接收納稅人上傳的《信息表》,系統自動校驗通過後,生成帶有“紅字發票信息表編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納稅人端系統中。(三)銷售方憑稅務機關系統校驗通過的《信息表》開具紅字專用發票,在新系統中以銷項負數開具。紅字專用發票應與《信息表》一一對應。
(四)納稅人也可憑《信息表》電子信息或紙質資料到稅務機關對《信息表》内容進行系統校驗。
注意事項
相較于紅字增值稅紙質專用發票開具流程,納稅人在開具紅字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時,無需追回已經開具的藍字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具有簡便易行好操作的優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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