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孔子謂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孰不可忍也!”
【譯文】
孔子談到季氏,說:“他用八佾在宗廟的廳堂裡奏樂舞蹈,如果這樣的事情他都能夠忍受,還有什麼事情是他不能夠忍受的呢?”
■張居正直解
季氏,是魯國大夫。佾,是樂舞的行列。古者樂舞之數,天子用八行,每行八人,叫作八佾。諸侯六佾,大夫四佾。各有等差,不容僭越。當初成王以周公有大勳勞,特賜天子禮樂以祭周公之廟,其後世群公都因循僭用,已是失禮。季氏,是魯桓公子孫,他在家廟中祭祖,也僭用八佾之舞于庭,故孔子非之說:“禮莫嚴于名分,罪莫大于僭竊。夫祭用生者之爵祿,乃我王朝一定之禮。季氏本是大夫,隻該用四佾之舞,而今乃用八佾之舞于家廟之庭,則是以大夫而僭天子禮,法之所不容誅,罰之所必及,人臣之罪孰有大于此者。這等大罪也都容忍過了,不加糾正,則别樣的小罪,孰不可忍乎!”蓋魯以相忍為國,凡事惟務姑息含忍,而其弊乃至于下淩其上,臣僭其君,禮法蕩然,冠屦倒置如此。蓋優柔姑息之過也,故孔子非之。其後孔子為司寇,攝相事,即堕三都以強公室,陳恒弑其君,則沐浴而朝,請兵讨之,此可以觀聖人之志矣。而魯終不能用。卒之三家共分公室,政在陪臣,而周公之祚遂衰矣。然則紀綱法度有國者其可一日而不振舉之乎!
孔子對于“八佾舞于庭”的違禮行為無法忍受,他對季氏的深惡痛絕之情是溢于言表的。等級,任何社會都是存在的。平等,是指人格上的平等,在等級制下的人格平等,是我們應該追求的理想,但是很多人都将制度上的等級和人格上的平等混淆了
不過朱熹不是這麼解的。朱熹提供了兩解。第一解是:“如果這他都忍心做得出來,還有什麼他做不出來的?”第二解才是現今流行的意思。
按孔子當時的情況,如果他認為不能再容忍季氏,那就是堅決要對季氏采取行動了。而他并沒有決心,也沒有能力,更沒有計劃拿季氏怎麼樣。所以合理的解釋是:“他這都幹得出來,還有什麼幹不出來?”
孟子說:“人皆有不忍之心。”君子對不該做的事,不敢去做,就是不忍之心。而季氏能忍于僭越天子之禮,他就沒什麼不忍之事,弑父弑君他都幹得出來。魯國就因此而内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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