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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我執和法我執

生活 更新时间:2024-10-15 16:19:38

人我執和法我執(執和持不太一樣)1

做一件事情要想取得成功,必須堅持,持之以恒,“不積矽步,無以至千裡;不積小流,無以成江海。”堅持的過程中會遇到各種困難,唯有迎接困難戰勝挑戰,才能夠走到最後,與人分享成功的喜悅的淚水。

同樣是做一件事情,如果是固執己見,剛愎自用,一味地堅持自己的觀點,不顧及周圍人的反對意見,油鹽不進,一意孤行,那麼到頭來收獲的可能就隻有懊悔的眼淚了。

兩種思想指導下的持續不斷的努力,結果卻有着天壤之别。我們在具體操作一件事情的時候,如果沒有很好地理解固執與堅持的真正含義,很容易把固執當作堅持。尤其是在初期取得了一點成績以後,沾沾自喜,聽不進去旁人的意見和建議,甚至變得不可理喻,一意孤行,最後不僅衆叛親離,而且損失慘重,甚至殃及池魚。

要想把握好固執和堅持的分寸,我認為就一點:這件事情成功之後是否能夠惠及大衆?能,就堅持去做。不能,就必須放棄固執的念頭。大衆可以是普天之下,也可以是一室之内,但絕不僅僅是你一個人,或者和你有着一己私利的幾個人。

古人非常聰明,他們僅用“執”和“持”兩個字的表象就為後人傳遞了其中蘊含的深意。

執和持。

”和“持”都有握的意思,有什麼不同呢?看過這張圖,它們的區别就顯現出來了。

人我執和法我執(執和持不太一樣)2

執的甲骨文和持的小篆

執(執),甲骨文是象形字,像人的兩手被铐住。本義是捉拿、拘捕。

執字最早見于《左傳•僖公五年》:“遂襲虞,滅之,執虞公……。”

公元前658年,正值春秋時期,晉獻公計劃攻打虢國,要經過虞國,他就派人拿了名馬和美玉賄賂虞國,虞公貪圖财物,答應把國門打開,讓晉國的軍隊通過。結果晉國隻是攻下了虢國的下陽就返回了。

人我執和法我執(執和持不太一樣)3

春秋時期的晉、虞、虢三國

三年以後,公元前656年,晉的國力更加強大了,對于之前沒有滅了虢國,耿耿于懷,于是又向虞國借道。其實晉國的計劃是先滅了虢國,回來再收拾虞國。虞國大夫宮之奇看出了晉國的野心,就力谏虞公——‘輔車相依,唇亡齒寒’。虞公固執己見,根本就不聽宮之奇的,依舊允許浩浩蕩蕩的晉國軍隊耀武揚威地從自己的城門下踏過。

最終呢,晉國滅了虢國,班師回朝的路上順便把虞國也滅了,并且抓走了虞公。

這個故事的原文裡寫了這樣一句話:“遂襲虞,滅之,執虞公……。”執,就是抓捕的意思了。虞公被抓住,成為階下囚,不正是因為他不聽臣谏,固執己見的結果嗎?

執的甲骨文字形似乎就是在警告我們:

看看這個被抓住的囚徒吧,如果你一意孤行,頑固不化,不聽勸阻,後果就會和他一樣!

執,後來引申為“握”,因為本義是拘捕,引申義就着重“緊緊地握”,“一旦抓着,就不撒手”

執着、固執、執掌、執意不肯、執迷不悟等意思就都用“執”,更多包含了“執念”的意思在裡面,有一種撞了南牆也不回頭的感覺。

人我執和法我執(執和持不太一樣)4

莊子釣于濮水

持,形聲字,小篆的字形用了兩個表示“手”的構件——扌和寸,重點強調用手的動作。本義是拿着、握着。

見于《莊子•秋水》:“莊子持竿不顧。”這裡講了一個寓言故事,意思是這樣的:

有一天,莊子在濮水釣魚。楚威王想請他從政,就派了倆人去試探。

莊子聽完二人的來意後,頭也不回,仍然拿着魚竿。

他一邊釣魚一邊問倆人:“我聽說楚國有一隻神龜,已經死了三千年了。國王用絲巾把它包起來,裝進竹箱,供奉在廟堂之上。你們說這隻龜,它是願意死後留下一把骨頭讓人拜呢?還是更願意拖着條大尾巴在泥巴裡爬呢?”

倆人兒說:“當然更願意拖着尾巴在泥裡爬了。”

莊子說:“你們走吧!我也願意拖着尾巴在泥裡爬。”

原文“莊子持竿不顧”,持就是拿着、握着。

後引申為堅持,保持不變,主要強調“手握東西時不變的姿勢”

持久、持續、相持、持之以恒等詞語裡就用“持”,更多地體現在行動上要和最初一緻,不要改變。


無論我們遇到怎樣的困難,都不能輕言放棄,要堅持不懈地努力。但也絕不能固執己見,一意孤行。要善于聽取不同的意見,及時調整偏離的方向,走在正确的軌道上,才能達成最初的願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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