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已婚女人,到底有沒有資格分娘家的财産?已婚女人,到底有沒有贍養父母的義務?嫁出去的女兒是潑出去的水嗎?
01
對于女兒,從古至今流傳着這樣一句話: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
這就基本上等同于已婚女人在娘家是客人,很多事情也摻和不得。
也難怪,對于已婚女人摻和娘家人這事來說,會滋生很多沒必要的矛盾。很常見的,女兒幹涉家裡的柴米油鹽,會給弟弟或哥哥的婚姻造成困擾;摻和父母對待弟媳家裡的事,會被當成攪屎棍的角色。
可是畢竟是親人,不是說嫁出去就是外人了,也不是說女兒結婚後不宜幹涉家裡的事,就一定是老死不相往來了。
家裡若有兄弟,女兒結婚之後若不能過多幹涉娘家人的事,那談到養老這個問題時,那女兒到底還是不是:"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
02
鄰居馮姨有一兒一女,女兒十多年前結的婚,一直住在外地,還有個兒子結婚後,住處離馮姨五分鐘的路程。
這馮姨的女兒雖然嫁得遠,可這些年,每月都會給馮姨彙些錢,讓馮姨給自己買點好的東西。衣服和日用品之類的,也是馮姨的女兒從網上訂好之後,直接由快遞送到馮姨家。
馮姨經常誇她有一個孝順的好女兒,也難怪馮姨誇,她女兒做得種種,都被我們這些當鄰居的看在眼裡。
這女兒嫁得雖然遠,不能常回來看看,但她的孝心,真的算是送到了。
相反這個馮姨的兒子,工作不怎麼好,每天早出晚歸的,隻夠給自己的小家庭自給自足,對馮姨給點生活費,買點什麼的,根本指望不上。
指望不上就指望不上吧,馮姨有退休金,經常說:"我兒子把自己的日子過好我就心滿意足了,不敢奢求别的。"
03
前兩年,馮姨老家的房子趕上拆遷,撥下來了大約二十萬塊錢。
馮姨出乎意料的,把拆遷款給兒子分了十萬,給自己留了十萬備用以後看病養老。
這兒子,有了十萬塊錢,當時就去提了一輛車,生活算是又進步了一點。
這期間,馮姨的女兒一直在外地,根本不知道老家房子遭拆遷的事。後來,還是馮姨的兒子為了給姐姐炫耀自己的車帥不帥,就把這件事告訴了遠在外地的姐姐。
馮姨的女兒得知這事,當時一個電話就打到了馮姨這裡,問房子什麼時候拆的。
馮姨以為女兒是來分錢的,直接說:"這房子拆遷,不告訴你是有原因的,你看,你已經是别人家的人了。再說你情況也不錯,也不缺這些錢,自古家産本來就是留給兒子的,這錢,給了你也等于給了别人的兒子。所以啊,你就别惦記了,這兒,沒你分錢的道理。"
馮姨的女兒聽到這話,很是心寒,她覺得自己對母親一向盡力而為,也做到問心無愧,可是沒想到在母親的眼裡,居然這般看待自己!
于是,馮姨的女兒毫不客氣地說了句:"我有說過我要分你的錢嗎,你給我就等于給别人的兒子?那你給兒子是不是也等于給了别人的女兒呢。"
這母女倆,就因為這麼兩句話,談得很不愉快。
04
後來我們了解到,這馮姨的女兒打電話來隻是想了解一下拆遷情況,根本沒打算分錢,是馮姨自己小心眼兒,一時着急,便說了些傷女兒心的話。
最讓她女兒傷心的還是:結了婚,不僅沒有分财産的權力,連家裡的事都沒有知情權了,不僅這樣,還把她當外人一樣防着,把家裡的事當秘密一樣保護,徹底讓她寒了心。
這女兒吧,經過這麼一出,生活費還是照常給馮姨彙過來,但是回家的次數明顯變少了。
這母女倆的感情還沒來得及緩和,馮姨最近中風,好端端的一個人生活突然不能自理了。
自從這馮姨生活不能自理之後,這姐弟倆整天在電話裡談誰照顧的問題。
女兒的意思是,她人在外地,何況自己是個女兒,早已成立了家庭,這些年陸續打過來的生活費足夠盡了孝了,照顧的事讓弟弟自己想辦法。
兒子的意思是,同樣是娘生爹養的,媽出事了,做女兒的就這個态度,還真把自己當外人了,必須回來,不要覺得她是女兒就可以免去這個贍養的責任,必須倆人共同承擔的意思。
05
聽到這裡,女兒毫不客氣地對着弟弟數落:"現在想起我這個女兒了?那當初分拆遷款的時候,怎麼沒想着我,給我分一毛了嗎?"
這馮姨的女兒,話雖說的尖酸,但按照當時的情況來看,她心裡的确是有很多委屈的。
說歸說,但馮姨的女兒還是從外地趕了回來,在醫院自己出錢請了個護工,把馮姨的情況安排了一番之後又走了。
臨走之前,還告訴弟弟:"你住的近,多看着點,我家庭工作離不開人,照顧不了幾次,但是費用方面,我能出就會出,我不會不管媽,但貼身照顧的事,你安排時間。"
好在,這個弟弟,也按照了姐姐的意思,帶着自己的妻子住到了馮姨的家,然後,和護工一起照料着馮姨。
馮姨大概也不會想到,她覺得嫁了人就是别人家的女兒,卻在她生病的時候,給了她絕大部分費用上的幫助,絲毫沒有提馮姨那存給自己的十萬塊錢。
06
不管父母怎麼看待女兒,但我想,最不應該的就是覺得嫁了人的女兒,就一定是婆家的人。
其實,這個分财産的事,要不要分給女兒,還得按照家庭情況來定,每個家庭的習慣不同,分法也不同,這本就沒有個明确答案。
但是如果怕女兒分錢,然後隐瞞,欺騙這種行為,真的有點把女兒想得太壞,也太把女兒當外人了。要知道,不是所有的女兒都會惦記娘家的那幾萬塊錢,也不是所有的女兒能釋懷娘家把她當外人的事。
如果女兒情況好,不會稀罕娘家的那些财産,更會在養老問題上,力所能及的出一份自己的力。
但是女兒的情況不好的話,恰巧娘家又因為這種分财産的事,把女兒拒之門外的話,就别怪女兒在養老問題上不出力了。
07
生活,對于每個人來說,都不容易,養老問題之所以困難,是因為兒女也有要為自己的生活去打拼,恰巧在人生的關鍵時刻,遇到父母的健康問題,實在無暇顧及,真正的心有餘而力不足。
而父母和兒女的維系,不是靠"娘生爹養"的話來維系,更多的需要用深厚的感情來維系。
父母對女兒拒之門外,将嫁出去的女兒視為外人,做得太過分後,那些傷害在女兒心裡就是一根刺。若感情不算深厚的女兒,又怎會心甘情願承擔起年邁父母的養老責任?
所以更多時候,建議父母,别把兒子和女兒區别對待,别談"誰是自己家的人,誰是别人家的人"這種話。
分财産,按照家裡的情況來定,不一定要全留給兒子,也不一定覺得給了女兒就是女婿的。孩子永遠是父母的孩子,有時候多問問他們的想法,比父母擅自做主好太多。
感情方面,請一視同仁,女兒可以不貪圖你的财産,但絕對接受不了父母把她們當外人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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