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兩年“共同富裕”一直都是财經熱詞,那麼何為“共同富裕”呢?
小編查閱了官方的說明就是指全體人民通過辛勤勞動和相互幫助最終達到豐衣足食的生活水平,也就是消除兩極分化和貧窮基礎上的普遍富裕。
那麼,今天你富裕了嗎?你目前的收入屬于什麼群體呢?
我們一起來看看根據《2018年全國時間利用調查公報》的标準,你是屬于哪種群體吧?
低收入人群是指調查對象收入在2000元以下的群體
中等收入群體是指月收入在2000-5000元的群體
較高收入群體是指月收入在5000元到1萬元的群體
高收入群體是指月收入在一萬以上的群體
當然,如果按照這種劃分标準,肯定不是人們傳統意義上理解的高收入群體。
這是按照人均可分配收入比例來劃分的。所以對于高收入群體的劃分其實并沒有一個準确的具體準确的标準。
什麼是“可分配收入”?
通俗的理解,就是除去五險一金、所得稅等費用後,所到手的可用于自由支配的錢。
鼓勵高收入人群回報社會?
根據中央财經委十次會議提出,在高質量發展中促進共同富裕,合理調節高收入人群,鼓勵高收入群體和企業更多的回報社會。
說實話,如果對于僅僅依靠工資兢兢業業維系家庭的勞動者,月收入超過一萬元就被劃分為高收入人群體的話很明顯是不公平的。因為高收入人群雖然有着高收入,但同時也面臨着高額的稅負率45%的個稅。再加上不同區域,面對同一收入标準,會處于不同的收入水平。
好比在一線城市打拼的外地戶籍的年輕人,月薪可能達到了2萬-3萬元,但是除去高額的所得稅、五險一金、房租、日常生活費後,能支配的收入也就所剩無幾了。更别說鼓勵讓他們回報社會了。
一般來說,網友們普遍認為的高收入群體是指在一線城市收入超過50萬元,有房有車且擁有自己的企業收入在百萬以上的群體,其他城市标準會按階梯式下降。
實際上,在過去的十幾年裡國家對于高收入群體的工資收入勞動者在管理稅收方面相對于其他企業主是更加的嚴苛。企業主可以通過各種方式進行避稅。而勞動者的工資收入卻需要繳納最高可達45%的個人所得稅的情況。
高達45%稅率的個稅,也能核定征收降至3%
高收入人群獲取的收入來源和種類不一樣,單單的工資收入最高45%的稅率也是很難吃得消的,将近一半的收入就得用來交個稅,那麼高收入人群可以通過怎麼樣的稅務籌劃進行合理的節稅呢?
大部分人可以通過标準抵扣來減少應稅收入,但是高收入人群,特别是高收入且花銷大的,往往在一項項檢點需要抵扣的條目後,發現逐項抵扣比标準抵扣更加的省稅。
2.正确運用年終獎計稅政策
按照國家稅法規定,年終獎(即全年一次性獎金)可以單獨計稅,也可以合并計稅;納稅人當然可以通過計算,選擇有利于自己的方式進行申報個人所得稅。
3.利用區域性稅收優惠政策
可以通過一些區域性稅收優惠政策,調整自身業務模式,改變個人獲取收益的名義,從而适用一些稅收優惠政策,主要方式通過将工資、公司分紅或其他的勞務報酬收益轉化為個人獨資或是個體戶的經營性收入。從而享受地方的個稅核定征收政策,綜合個稅率僅需3%,即可完稅提現。
小提示:目前在我國的西部大開發地區及少數民族地區都有國家大力支持、地方政府相繼出台的稅收優惠政策,主要為了帶動當地的經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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