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中的“小令”之所以受歡迎的一個重要原因,我以為是因為它短,對付起來相對比較容易。
一般說來,詞以長短可以分為三類:“慢詞”最長,自九十至二百多字,故亦稱“長調”;自五十九至九十字為“中調”,五十九字以内為“小令”。
為什麼較短的詞被稱為“小令”呢?
這個“令”字起源甚古,頗有些來曆。“令”是“酒令”的簡稱。“酒令”是古代宴會中的一種風俗。《史記·滑稽列傳》的淳于髡說到“賜酒大王之前,執法在傍,禦史在後”,這句話中的“執法”和“禦史”就是執行“酒令”和“糾令”的。據說漢高祖時呂後請群臣喝酒,酒令嚴如軍令,違令者當時就被殺。呂後用這辦法鎮壓臣下,使他們絕對服從,所以赴呂後宴會者無不惶恐不安。
到了唐代,貴族請客以歌女行酒令,比前朝文明多了,辦法是讓她們唱些曲子以勸客人飲酒。在行酒令時所唱的曲子即是“小令”。唐人孫棨[qǐ]的《北裡志》介紹歌女時說“天水仙哥善談谑,能歌令,常為席糾”。“席糾”即古代的“執法”和“禦史”。
諸君欣賞下北宋詞人晏幾道的一首《鹧鸪天》,這首詞就反映了這種情境,其詞如下:
小令尊前見玉箫 銀燈一曲太妖娆
歌中醉倒誰能恨 唱罷歸來酒未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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