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衛市海原縣的的哥小田近期遇到了一件鬧心事。
2019年,他買了一輛新車跑出租,但是幾個月前,他去4S店維修車的時候卻被售後告知,系統裡顯示,這輛車在賣給小田之前已經出售過,并且還有一項舊件處理記錄。
“我非常氣憤!新車怎麼就成了一輛二手車?”小田對此又氣憤又疑惑。
1 一次維修咨詢 發現新車“貓膩”
2019年12月,小田與父親在麗景北街的甯夏金富源上汽大衆4S店(以下簡稱“金富源大衆4S店”),看上了一輛桑塔納,想要購買的時候被銷售顧問告知沒有現車。
得知父子倆從中衛市海原縣而來,銷售顧問建議兩人可以去中衛店購買現車。“工作人員說中衛市的店也是他們開的店,讓我去中衛店提車。自始至終我都以為是在金富源大衆4S店買的車。”小田告訴記者,自己當時是第一次買車,什麼也不懂,也沒有簽訂任何訂車協議。
回到中衛市後,小田花了61400元在中衛店提了車,并很快收到了快遞寄來的發票。
幾天後,小田在中衛市車管所上了牌照,繳納了購置稅,給車辦理了相關手續和證件後用來進行出租客運。
今年7月份的時候,小田在開車過程中發生了刮擦,來到金富源大衆4S店進行維修,卻被告知這輛車并不是該店出售的,且在小田購車之前就有出售記錄。
“金富源大衆4S店的售後說,系統顯示我這輛車不是他們店賣的,是2019年8月30日銀川金島大衆4S店賣的,要我過去問一下。我又看了下發票,發現開票的既不是金富源大衆4S店也不是金島大衆4S店,我也不清楚這是怎麼回事。”小田一時被搞糊塗了。
從小田提供的購車發票記者看到,銷貨單位名稱以及購車款的打入賬戶名稱,皆是甯夏德彙汽車貿易有限公司。
售後系統顯示,小田購買的這輛桑塔納于2019年8月30日已銷售,其中還有一項舊件處理記錄。
小田覺得自己購買的并不是新車,而是一輛二手車。然而,他提車的那家位于中衛市的汽車經銷店目前已經關門,無法取得聯系。
對此,小田曾多次向商家和相關部門進行反映和投訴,但是始終沒有得到滿意的解決方案。“我的訴求就是退車退款。”小田說。
2 汽貿公司:系統信息為虛拟出庫信息 并非二手車
金富源大衆4S店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中衛市這家汽車店并不是金富源大衆4S店的分店,而是二級經銷商,他們與中衛市這家二級經銷商僅有合作關系。
小田購車時店裡沒有現貨,隻是推薦他去其他店購買,這輛車和金富源大衆4S店并無關系。
金島大衆4S店的售後經理在其售後系統中進行查詢,顯示小田購買的車輛今年5月23日僅有一次首保記錄,當時并沒有進行實質性保養,隻是拿走了機油機濾,登記的送修人姓包,并不是小田本人。
對于系統中存在舊件處理記錄,顯示承修方處理保留,銷售經理解釋,這是因為隻要車輛進行保養維修或者基礎檢查,都需要在售後系統中進行選項操作,并輸入送修人的姓名信息,系統才能通過。
但是,小田是今年7月份才發現系統有出售的信息記錄,在此之前從未去過金島大衆4S店。對于送修人是誰,誰拿了機油機濾,小田和店方都表示不知道。
對于小田的車系統顯示銷售經銷商名稱是甯夏金島汽車銷售有限公司的情況,店方同樣表示不知情。“車是誰賣給你的,誰應該負責,你應該找賣給你車的人,這樣往上去追溯,賣車的人肯定知道這是怎麼回事。”金島大衆4S店工作人員說。
随後,記者聯系到了收款以及開票方——銀川德彙汽車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德彙汽貿”)負責人韓經理,了解事情的來龍去脈。
韓經理告訴記者,德彙汽貿隻是委托中衛市的汽車經銷商進行代賣,現在中衛市的店已經不開了。“我們是去年8月份從金島大衆4S店批來的車,12月份賣給了田先生。因為已經把車賣給我們德彙了,金島大衆4S店就從系統虛拟出庫了,這并不影響車是新車。如果不是新車,購置稅、上牌照都是驗不過去的。”韓經理說。
韓經理還告訴記者,由于中衛市的汽車經銷商沒有機動車統一銷售發票的開票資格,所以無論是收款還是開票,都是由德彙汽貿辦理的,手續和發票也都是正規的。
随後,記者向賀蘭縣德勝市場監督管理所進行了核實,得知德彙汽貿的汽車銷售行為符合相關規定。
賀蘭縣市場監督管理所的工作人員建議,如果小田仍然對他所購買的車輛存有疑惑,認為它是二手車,可以去他辦理牌照的中衛市車管所進行查詢核實。
3 “虛出庫”是汽車銷售行業小秘密 “退一賠三”訴求需舉證
對于售後系統中,查詢到的車輛出售時間早于車主購車時間,甚至有的還有保養維修記錄等情況,記者從業内人士處了解到,這有可能是信息錄入錯誤,也不排除已經開票售出,有可能是消費者突然退車,沒有提車但已進行了開票和信息錄入,還有一種普遍存在的情況“虛出庫”。
“有的經銷商為了完成某個月的業績,在車輛銷售系統内錄入‘已經銷售’的記錄,而實際上這輛車并沒有真正售出。聯系人通常也是工作人員自己或者親屬朋友的信息。”
業内人士告訴記者,後台系統錄入需要客戶資料,等這款“虛出庫”的車正式售出後就可以對信息進行更改。
“虛出庫”的行為很容易引發一些問題,比如錯過首保日期,或者如小田一樣,當消費者看到系統銷售記錄時,發現信息不一緻,會任務自己購買的是二手車,引發消費糾紛。
那麼,由于“虛出庫”造成的影響,小田退車的訴求如何認定,記者向律師進行了咨詢。
甯夏言成律師事務所律師孫攀告訴記者,雖然小田購車時并未簽訂購車協議,但是從收款賬戶與開具機動車統一銷售發票單位統一的情況下,以及雙方交易的事實,可以認定小田與銀川德彙汽車貿易有限公司形成了車輛買賣合同關系,小田作為消費者是有權向銷售方去主張相關的權益。
此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商家應如實告知消費者車輛的一切車況信息。“如果消費者認為,商家利用虛假手段出售車輛,可能涉嫌構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上的消費欺詐。消費者可以主張‘退一賠三’,即無條件退款和3倍賠償。”孫攀說。
孫攀表示,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消費者要對商家存在消費欺詐的主觀行為以及自己購買的車輛确實是二手車負有舉證責任。
“這個事件當中,僅有售後系統中存在的維修保養記錄,不能證明該車輛就是二手車,還需要綜合車輛的實際車況、購車前的公裡數、驗車情況,并由第三方專業鑒定機構對車輛進行鑒定,确定它到底是新車還是二手車。此外,還需要舉證商家存在故意隐瞞車輛真實情況,将二手車作為新車出售的行為。當兩個舉證都成立的話,消費者有權向商家主張退一賠三的賠償要求。”孫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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