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朋友問了我一個問題,她說自己的一個親戚張某現在在外省打工,單位給張某交的有養老保險,與此同時,張某在家鄉也有單位,單位也給張某交養老保險了,像這樣養老保險交兩份,退休後養老金會不會高一點。
我告訴她說不能。她很不理解,她說兩個地方同時交費,個人養老賬戶中的錢不是應該會多一點嗎?個人養老賬戶中的錢多了,退休後養老金不就高了嗎?
事情不是這樣的,養老保險不能同時交兩份,不能重複繳費。像張某的這種情況,在兩地以上同時存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張某要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協商,确定保留其中哪一個地方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養老賬戶,同一時間段内其他地方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要予以清除,個人養老賬戶的儲存額一次性退還給張某本人。
因此,養老保險沒有必要在兩個地方同時交,即使交上了,之後也要辦理退費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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